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春耕在即,为确保今年全市农业生产所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保证春播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积极组织货源, 保障农资供应。 各旗县区、 各有关部门要 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 全面掌握农资供需形势、 价格动态和发展趋 势, 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 新问题, 及早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各旗县区、 各级供销社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种子、 化肥等农资储备和 供应情况, 协调处理好相关具体问题。 要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 要, 加强与农资经营企业的联系, 抓紧组织货源, 加快调运, 确保 库存, 力保农资供应不断档、 不脱销、 不误农时, 保证农资市场供 应稳定。
二、 加强农资市场检查, 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各级工商、 质检、 发改、 农业、 供销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突出抓好生 产、 加工、 流通环节监管,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要严把商品进货关, 严禁经营“三无” 产品、 游商推销的商品、 非国家 定点生产的商品流入市场。 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 行为, 对制售假劣农资企业和个人要严厉查处、 公开曝光。 各级价 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 严厉打击恶意囤 积、 哄抬价格等不正当行为。 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 道作用,组织农资企业开展连锁配送经营,减少中间环节及费用, 诚信经营, 向农民提供优质放心、 价格合理的农资商品, 切实保护 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 适时抛售淡储化肥, 稳定市场秩序。 各级供销社要按照 “保供稳价” 的原则, 充分发挥淡储化肥对市场价格的调控作用。 要针对种肥价格略有波动的情形, 及时跟踪市场肥价, 安排专人 组织承储企业以吨价低于市场价有节奏、 适时投放抛售 淡储化 肥, 平抑化肥市场价格, 稳定市场秩序, 让农牧民及时购买到质 优价廉的化肥。
四、 加大支农资金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联社、 农行、 农发行 等金融机构要强化支农服务意识, 积极筹措资金, 切实加大支农资 金的投放力度。 要抓住春耕时机, 优先发放农牧民春耕生产资金, 足额保证农牧民和农资企业备耕春耕资金需求, 为春耕生产的顺利 进行提供保障。
五、 开通“绿色通道”, 保障农资运输畅通。 备耕春播农资供 应工作时间紧、 任务重。 春播高峰期每天将有 1 万多吨农资运送到农村基层销售网点和农户 。 交通、 路政、 交警等部门要切实增强服 务意识, 对运输农资的过往车辆一律开通“绿色通道“, 坚决执行
“不扣车、 不罚款、 不卸载” 的“三不” 原则, 保证农资运输车辆 无障碍通行, 确保货畅其流,满足供应。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