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1-0007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字〔2011〕 36 号
成文日期 2011-03-10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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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3-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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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 各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设施农业发展步伐,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 构,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市 委、政府关于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㈠指导思想 

       设施农业是综合利用工程技术、 生物技术、 信息技术和环境 技术, 整合土地、 资金、 技术、 人力等要素,有效提高土地产出 率、 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集约型农业, 是现代农业发展的 一种重要形式。 设施农业不但能够规避自 然灾害, 吸纳农村劳动 力, 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还有利于优化产品上市时间, 确保农产 品稳定、 安全、 有效供给, 具有高投入、 高产出、 高回报的特点, 是实现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最现实、 最有效的途径。 加快设施农 业发展, 不仅事关农业转型升级, 而且事关农业、 农村经济发展 和现代农业建设。 要充分认识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切实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有效措施和现实 选择, 着力加快设施农业建设, 推动我市设施农业实现跨越式发 展。

      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 加快发展日 光节能温室和大棚相结合、  日光节能温室为重点的设施农业, 形成生产装备设施化、 生产基 地规模化、 产品质量标准化、 产业链接市场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格 局。

      ㈡发展原则

        1 坚持统一规划、 分期实施的原则。 在全市设施农业发展 规划的统领下, 各旗县区要根据各地的资源特点、 传统优势和产 品特色, 确定设施农业发展总体规模和布局, 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明确阶段性发展要求,有计划、 有步骤抓好落实。

      2 坚持市场导向、 效益驱动原则。 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 确定设施农业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营销组织、 经济人等市场主体 作用, 做好产销衔接。 把增加种植效益放在首位,体现高投入、 高产出、 高效益。

      3 坚持区域化布局、 规模化发展的原则。 要依托各地产业 基础、 区位和经济等优势, 着力优化区域布局, 发挥产品优势和 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发展。

      4 坚持科技支撑、 提质增效原则。 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 设施农业发展的助推器, 及时破解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加快生产、 加工、 销售等领域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不断提高科技含 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5 坚持政府扶持为引导、 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 全社会 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原则。 实行市场引 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 鼓励企业、 合作社和农民为主体加快设施农业建设。

      二、发展目标和布局

        ㈠发展目标 

       2015 年, 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 30 万亩( 温室 15 万亩、 大棚 15 万亩), 设施农产品总量达到 60 亿斤, 总产值达到 50 亿 元,农民人均来自设施农业的纯收入达到 5000 元左右, 吸纳农村劳动力 20 万人。 设施农业新技术、 新品种覆盖率达到 95%以上, 设施农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 绿色食品生产标准, 逐步形成设施 瓜菜、 食用菌、 花卉等鲜活农产品大生产、 大流通格局。 2011  新增 4.4 万亩, 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 8.1 万亩。

      ㈡发展布局

        1 区域布局: 我市设施农业建设主要集中在 110 国道和临 陕线两侧及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城镇周边。 沿 110 国道的磴口、  后、 临河、 五原、 前旗在规划布局上要互相衔接,打造设施农业 产业带。 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城镇要按照集中连片、 规模发展的 要求, 规划建设一批 200 亩以上的小区、 千亩以上的设施农业示 范园区和设施农业专业村, 努力创建万亩以上的设施农业示范园 区。

      2 品种布局:我市设施农业要以蔬菜和反季节西甜瓜生产 为主向菜、 瓜、 菌、 果、 花等多元化种植结构发展,实现周年生 产、 周年供应。 坚持一个园区、 一个区域、 在同一个时期种植同 一种作物、 实现规模化发展,品种专一, 产品集中、 专业经营, 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3 建设布局:除公路沿线外,要积极鼓励设施农业建设向沙区和旱作农业区发展, 把设施农业建设与沙地治理、 中低产田改造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生产潜力。

      三、 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 分管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设 施农业专项推进领导小组, 市农牧业局、 财政局、 发改委、 农机中心、 商务局、 交通局、 林业局、 科技局、 供销社、 农业开发办、 金融办、 农村信用联社、 农行、 农发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 负责全市设施农业建设的组织协调 等日常工作。 其它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 制定扶持政策,  持设施农业发展。 各旗县区要把发展设施农业列入政府重要议事 日程, 成立相应机构, 抽调专职人员, 具体负责设施农业的发展 工作。

      ㈡强化体系建设, 提高设施农业管理水平

        1 提升设施农业科技水平。 一是加强设施农业科技创新与 推广。 围绕提高设施农业的质量和效益, 着力做好设施农业栽培 技术的推广普及,要积极推广膜下滴灌、 暗灌、 起垄栽培、 嫁接 育苗、 病虫害防治、 节水灌溉等栽培技术, 提高设施农业的科技 含量和综合效益。 二是加强设施农业的科技培训。 采取走出去, 请进来的办法,强化各级科技人员的培训。 十二五末, 全市培养 400 名设施农业科技人员。 各旗县区、 农垦局要通过集 中培训、 典型示范户 说教、 现场观摩、 外出考察学习、 聘用外地 设施农业土专家传帮带等多种形式, 对从事设施农业的农民 开展培训,力争用 5 年时间培训农民 20 万人,其中培养从事设 施农业的农民技术员 5000 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 加强对农药、 化肥等投入品的监 督管理, 重点推广使用有机肥、 生物肥和生物农药, 提升设施农 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加快制定无公害和绿色设施农产品生产技 术标准和质量、 加工、 包装、 运销标准, 实现设施农产品生产、 检测、 运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加强设施农业推广体系建设。 要整合设施农业技术人才 资源, 加强设施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形成市有设施农业办公室, 旗县有设施农业服务中心, 乡镇有设施农业服务站的三级服务网 络。 按照 800 亩设施面积配备一名 技术人员的要求, 市设施农业 办公室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选调 10 名懂专业、 有责任心和事业 心的技术人员 充实到设施农业队伍中。 各旗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 作机构, 根据建设任务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为设施农业的发展 提供组织和技术保障。 设施农业面积达到 5000 亩以上的旗县区, 至少也要配备 10 名左右设施农业技术人员。 设施农业重点乡镇 要成立设施农业服务站 配备专职科技人员, 开展设施生产 技术指导,尽快形成以市、 旗县、 乡镇科技人员 为骨干,以外聘 科技人员为补充, 以农民技术人员 为主体, 以科技示范户为基础 的设施农业服务体系。

      3 实行设施农业挂牌负责制。 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科技队伍 的管理, 科技人员实行挂牌负责制, 市级科技人员负责到旗县区, 旗县区科技人员负责到乡镇、 村社和园区,本着谁主管、 谁负 的原则, 做好责任区内设施农业的建造和技术指导工作,  行全程跟踪负责。 允许科技人员开展有偿服务, 鼓励科技人员  包或自 建温室、 大棚, 从事经营性活动, 保持科技人员 身份和待 遇不变。

      ㈢加大资金投入, 保障设施农业快速发展

        1加大财政对设施农业建设的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 资金支持力度, 将设施农业建设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主要用 于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补贴和设施农业技术培训、 外聘技术人员等工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 500 万元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 设施农业新品种引进、 新技术推广、 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 设和对设施农业发展好的旗县进行奖励。 随着设施农业面积和财 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加大支持力度。

      2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要把农、 林、 水、 科技、 农机、  贫、 农业开发、 土地整理等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捆绑使用, 集中用于支持设施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部门要强化支持力度,每年 要从信贷规模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并给 及适当降息优惠, 特别在农户小额贷款、 中长期贷款等方面加大 支持力度, 适当放宽贷款条件, 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力争为设施 农业建设解决 60%以上的贷款支持。

      4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纳设施农业建设资金。 要通过制 定优惠政策, 吸引各类民间资本投入设施农业发展, 加大招商引 资力度, 鼓励和支持各类龙头企业投资设施农业建设, 支持社会 力量采取股份制、 租赁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设施农业建设, 保证设 施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㈣强化市场开拓, 确保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1 明确市场定位目标。 我市设施农业短期内主要是立足当 地市场供应, 以满足和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供应为目标, 不断优化品种结构, 提高生产供应能力。 要积极开拓区内外市场, 不断扩大设施农产品的外销量, 通过提升产品质量, 打造具有河 套特色的设施农产品, 开拓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端产品市场。  “十二五末将我市建成自 治区西部重要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和集散地。

      2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随着设施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 和生产能力的提高, 设施农产品的销售压力逐步加大, 各地要把 培育市场、 促进流通做为促进设施农业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  市有区域性批发市场、 旗县有特色批发市场、 乡镇有农产品 购销市场、 村组有农产品经纪人的原则, 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 设, 全力打造自治区西部蔬菜集散中心。 对现有的批发市场要进 一步扩大规模, 完善设施, 每个旗县区都要建设一个蔬菜批发市 场, 为设施农产品创造良好的交易流通平台, 保证设施农产品货 畅其流。

      3 建立广泛销售网络。要大力培植和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支持各类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参与设施农产品流 通, 提高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的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 加强农产品 批发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 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信息,  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促进 设施农业实行订单生产。要积极开拓外埠市场,引导各类合作经 济组织在呼市、包头、鄂尔多斯、北京、天津等地的蔬菜批发市 场建立销售网点,拓展设施农产品销售市场。

      4 加快农产品品牌创建。 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着 力发展绿色、 有机设施农产品,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构建以中国 驰名商标、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自治区名牌产品等农产品品 牌体系。 整合各类设施农产品品牌资源, 打造区域性的高端农产 品品牌,提高我市设施农产品的知名度。

      ㈤完善考核机制, 推动设施农业快速发展

      按照市委、 政府的总体要求, 从今年开始, 要把发展设施农 业列入对旗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围, 实行目标管理。  政府与各旗县区要签订设施农业责任状, 市设施农业领导小组和 考核办要加大督查力度, 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活动, 及时通报督查 结果。 年终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市政 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 对设施农业发展速度快、 规模大、 效益 好、 农民增收显著的旗县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

     

        20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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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政府网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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