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2-0020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字〔2012〕 109 号
成文日期 2012-06-27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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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6-2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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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农垦局,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期, 全市持续普降大雨, 各地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据气象部门预测, 未来 2-3 天仍有较强降雨过程, 全市防汛减灾形势十分严峻。 6 27 日上午, 段志强市长专程到市气象局调研, 对做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 将防汛减灾责任细化落实到部门、 镇( 社区)、 村组和干部, 确保组织到位、 人员到位、 措施到位。 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加强地区和部门联动, 组织各方面力量, 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入一线, 靠前指挥, 切实履行职责, 力争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要落实责任, 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 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确保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气象部门要密切跟踪天气变化趋势, 加强监测预报,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指导防汛减灾工作。 防汛、 水务部门要加强重点河段、 山洪沟道、 水库、 大坝安全检查,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 备足防汛物资, 确保一有汛情, 能够及时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农牧业部门要为农牧业生产提供防灾减灾技术保障, 做好受灾农田种植补救等工作。 公安交警、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事故多发易发点段的治理, 做好水毁路段的修复工作, 保障道路畅通。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市防洪工作,及时疏通排涝管道,检修排涝设备, 必要时可动员机关干部进行人工排水。 民政部门要做好物资储备、 灾情统计等工作。 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各旗县区、 垦局要立即组织人员, 进村入户, 开展农田排水排涝工作, 对城乡危旧房进行全面排查, 必要时做好人员 物资转移,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应急值守, 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各旗县区、 垦局、 各部门要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值班表于 6 27 日下午 500 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 联系 电话: 8234287 8655649)。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发现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对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要严肃追究查处。 市委政府督查室将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应急管理 防汛 减灾 紧急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6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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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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