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好农村大喇叭在农村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农村大喇叭在农村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08 年-2012 年, 中国移动巴彦淖尔分公司投资 400 多万元,在我市农区安装了 2927 套农村大喇叭,填补了网络、 手机短信等其他通信设施不能发挥功能作用的空白。 它不仅是农民及时获知气象、 农业信息、 农业科技指导和农产品购销等信息的最有效途径, 而且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性天气和其它突发性事件时, 通过农村大喇叭可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避险信息通知给广大农民, 能有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但是, 由于管理考核跟不上, 设备维护制度不健全, 维持费用缺乏长效机制, 操作培训不到位等原因,目前全市 70%以上的农村大喇叭不能正常运行, 严重影响了农村大喇叭发挥功效。
二、 建立以政府主导, 移动公司、 气象、 农业三部门联手合作, 职责明确的运行模式。 旗县区政府授权旗县气象局、 移动公司考核乡镇大喇叭的运行。 镇政府要把农村大喇叭纳入到镇政府对村书记的实绩考核中, 镇分管领导是气象助理员, 负责全镇农村大喇叭的管理工作。 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气象信息员, 负责本区域内的农村大喇叭的监管工作, 对大喇叭的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社长要保证日 常接通电源, 维护报修等工作。 移动公司负责大喇叭的维护维修和人员 培训工作, 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 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编辑制作, 建立气象、 农业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 负责气象信息、 农业信息的发布工作, 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 农牧业局要负责农情信息编辑制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农情信息传送到气象局统一发布平台, 严把信息质量关,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
三、 加大投入, 确保农村大喇叭取得实效。 保障农村大喇叭正常运行,需要一次性投入硬件设备经费和每年的运行维持费。各旗县要积极筹措, 安排专项资金, 为农村大喇叭运行提供保障。市政府将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 首批选择杭后作为农村大喇叭试点,进行典型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