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着我市造林绿化任务加大,外调苗木品种、 数量急剧增加, 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危险加剧。 据统计, 我市大多数阔叶苗木来自美国白蛾疫区, 针叶苗木来自松材线虫疫区。 近日,森防人员在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中旗、 磴口县、 临河区、 杭锦后旗、 五原县、 乌拉特后旗绿化现场的外调苗木上, 查获了美国白蛾活蛹。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保护好我市造林绿化成果,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和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春季造林期间加强种苗检疫检查工作的通知》 等法规文件, 现就调运使用林木种苗进行严格检疫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严禁从美国白蛾疫区、 松材线虫疫区、 红脂大小蠹疫区、臭椿沟眶象疫区、 沟眶象疫区、 桑天牛疫区、 锈色粒肩 天牛疫区、国槐腐烂病疫区、 日本双棘长蠹疫区、 杨干象疫区等检疫性、 危险性有害生物疫区调入苗木。 对从疫区调运使用林木种苗的, 要依法依规严惩。对通告下发之前已从疫区订购种苗的,要取消订购。 对已用美国白蛾等检疫性、 危险性有害生物疫区种苗造林的地段, 要全面排查跟踪检疫。 各旗县区、 各有关部门、 各施工单位要购买足量的美国白蛾性信息素诱捕器和农药,开展美国白蛾成虫的监测、 诱杀及化学防治。 可疑、 危险地段 300 米布挂一个, 其余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布挂。 并于幼虫期 5 月 上旬至 6 月上旬、 7 月上旬至 8 月下旬、 8 月下旬至 10 月下旬喷洒农药(噻虫啉、 溴氰菊酯等), 不允许使用国家公布的禁止使用农药。 不按要求布挂诱捕器和喷药引起疫情扩散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 市、 旗县区、 苏木(乡镇)三级林业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管理机制, 加紧完善应急预案, 细化应对措施,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 及时、 快速、 科学、 彻底地做好美国白蛾等检疫性、 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三、 凡调苗用苗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植物检疫证书》,一车一证, 证书要随货同行。 凡从内蒙古自治区以外调入林木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的, 要先征得当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的同意, 并办理《检疫要求书》。
四、 各绿化单位在造林绿化项目开工前要主动与森防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和服务。 确需从市外调运林木种苗的, 调运前要向当地森防部门事先申报, 调入的林木种苗要由森防部门检疫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级森防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 依法履行职能,主动开展工作, 切实做好调入林木种苗检疫检查工作, 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 调运和使用林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 要主动配合森防部门做好检疫和新造林地跟踪检疫工作。
五、 对无证调运、 调运带疫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 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给予封存、 没收、 销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 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我市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明确任务,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严防检疫性、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 层层落实责任, 确保责任到位、 工作到位、 措施到位,切实把苗木调运检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调运使用带有美国白蛾等检疫性、 危险性有害生物种苗, 未能有效控制引起疫情扩散造成重大损失的旗县区、 部门、 施工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条例与规程进行处理, 同时要追究主要领导、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3 年 4 月 28 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3 年 4 月 28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