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双河区管 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 年 6 月 6 日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6月3日,位于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的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120人遇难,70余人受伤。这起特别重大的恶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国际国内产生了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为了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3】31号)及6月5日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了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大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属地监管、一把手亲自抓”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行业和领域
全市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海事、旅游、铁路民航、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燃气管道(站点)、消防等行业(领域)以及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及近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企业。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6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抽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职责分工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采取“抓早抓苗头,一把手亲自抓”的办法,各旗县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详见今年5月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巴政发办[2013]42号《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方案>》文件)。
六、有关要求
1、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制定详尽有效的检查方案。各级领导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一线,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狠抓落实,严格事故防范。
2、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做到整改方案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预案 “六落实”。
3、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要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一条一条的抓落实、抓销号工作,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对于隐患不能按要求整改的,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在限期内难以完成的隐患,要紧盯死守,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实行逐级限时挂牌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4、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检查每个单位和每个环节,坚决防止“走过场”。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者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把这次安全大检查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安全建设、企业法人安全承诺、领导带班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人民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