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6-0055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字〔2016〕 87号
成文日期 2016-06-17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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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2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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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 驻市相关单位: 

      为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大力弘扬民族文化, 迎接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市政府决定举办第一届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和地点

      第一届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定于 2016 8 月中旬在乌拉特中旗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项目设置

      竞赛项目: 搏克、 赛马、 射箭、 赛驼、 驼球、 蒙古象棋共 6 项。表演项目: 乘骑射箭、 乘马拾哈达、 套马、 驯马、 布鲁、 嘎(抓羊拐、 弹羊拐、 双峰鹿棋、 吉日格)、 搭建蒙古包、 擀毡、马具用品制作(马绊、马嚼、马鞍和女子带笼头)共 9 项。 

      运动会竞赛总规程和竞赛单项规程由市民委、 体育局另行发文。

      三、 其他事项

      (一) 各旗县区政府、 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举办和参加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 市民委、 体育局要认真做好第一届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市民委具体负责运动会组织、 联络、 协调等事宜; 市体育局负责协调竞赛、 表演等事宜。 

      (三) 乌拉特中旗要将承办本届运动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扎实做好场馆建设、 接待、 开幕式、 赛事、 交通、 安全保卫等各项筹备工作, 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要将承办运动会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结合起来, 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结合起来, 确保办成一届繁荣民族文化、 促进民族团结、 推动民族事业发展的体育盛会。 

      (四)举办和参加第一届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所需经费由举办和参加旗县区自行承担,办会补贴经费由市民委提出预算,市财政审核后按需拨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 6 17 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6 6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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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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