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驻市部队、 大专院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 自治区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遵循足球事业发展规律, 创建充满活力的足球竞赛体系, 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足球文化需求, 促进巴彦淖尔足球各项赛事逐步形成体制化、 常态化、 等级化, 推动巴彦淖尔市足球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经研究, 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主办, 市直机关工委、 市体育局承办, 巴彦淖尔市足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协办, 决定于 10 月 14--16 日举办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 现将《工作方案》 等文件印发给你们, 请各参赛单位、 队员届时参加。 并将参赛报名表于 9 月 30 日前报赛事组委会。
附件:
1、《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工作方案》
2、《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3、《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报名 表》
4、《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参赛保证书》
5、《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免责协议》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 年 9 月 21 日
附件1:
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工作方案
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人民政府承办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
二、 比赛时间
拟定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一 16 日
三、 比赛地点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
四、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立足球业余联赛组委会, 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师银来(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樊文雄(市委副秘书长、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刘彦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键(市体育局长、 市足球协会秘书长)
成 员:
兰海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何 涛(市日 报总编辑)
贾 杰(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正挺(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道日娜(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 超(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永军(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
闫文波(市交管支队副支队长)
各旗县区文体局局长、 体育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综合组、 竞赛组、 场地器材组、 新闻宣传报道组、安全交通医疗保障组、 纪律仲裁组。 各组职责及工作人员如下:
(一)综合组
组长:兰海荣、 张超
副组长:赵文成
成 员: 张兰福 何芳 唐智荣、 康宏、 王利东、 李晓红、郭海清、 张瑞、 何改莲、 赵乐
主要职责:
1、负责赛事的组织指挥,综合协调,检查落实,解决相关问题;
2、负责组委会文秘工作和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开闭式的组织、 主席台会场布置、 颁奖等工作;
4、起草各种文字材料,及时沟通交换信息;
5、负责赛事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奖品的购买等工作;
6、制定具体工作流程;
7、邀请并确定参加领导;
8、督促、 落实组委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竞赛组
组长:张超
副组长:赵文成、 李晓红、 曹富阳(兼裁判长)
成 员: 柳跃刚(副裁判长) 李奇蒲 王雪晨 (20名裁判员)
主要职责:全面抓好竞赛的准备与组织工作
1、制定比赛日程表, 安排比赛日 程、 地点、 赛程、 印发竞赛规程总则和竞赛指南;
2、负责对裁判员、 比赛工作人员 进行培训;
3、负责比赛裁判用品和竞赛表格印制的配备;
4、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核和报名注册汇总工作, 负责比赛成绩统计,发布成绩公报, 并办理审核事宜;
5、负责编印发放比赛秩序册等有关比赛资料;
6、保证比赛公平、 公正、 有序、 高效举行。
(三)场地器材组
组长:康宏
副组长:郝文祥
成 员:张振华 王红旗 吴峰
主要职责:
1、按比赛要求准备好比赛场地和比赛器材,做好赛场的修缮维护,协助竞赛组布置赛场;
2、负责比赛场地卫生;
3、负责比赛器材的配置。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唐智荣
成 员:赵乐 杨锦蓉 王雪晨
主要职责:负责比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落实。
1、 对接媒体记者参与宣传报道;协调落实赛场等有关设备的布置;
2、 负责标语口号、 横幅等赛场布置工作;
(五)安全交通医疗保障组
组 长:李志刚
副组长:徐正挺 闫文波
成 员:张兰福 何芳 杨晓军 巴特尔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足球比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 负责赛事期间比赛场地运动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3、 做好赛场、 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
4、 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纪律仲裁组
组 长:赵文成
副组长:李晓红 玥王
五、工作要求
要求各部门在组委会的领导下, 明确工作任务, 早谋划早落实, 齐心协力切实做好全市的五人制足球比赛的各项工作, 确保比赛圆满成功。
附件2:
巴彦淖尔市五人制男子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 时间与地点
2016 年 10 月 14--16 日,在巴彦淖尔市体校足球馆举行。
二、 主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政府
三、 承办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工委 、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足球协会。
四、 协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足球管理中心、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
五、 参赛组别及参赛资格
1. 比赛设成年组(1968.1.1-------1997.12.31)。
2. 凡具有巴彦淖尔市二代身份证和户 籍的居民以及巴彦淖尔市内大中专院校正式在籍在校学生和部队、 厂矿企业人员(提供一年以上有效工作证明) 均可报名参赛。
3. 每旗县区报 2 队,市直机关报 10 队、 部队、 大中专院校各报 2 队,以先后报名顺序为准, 报满为止。
六、 报名及参赛办法
1. 各旗县区于 9 月 30 日前将参赛队伍名单并加盖旗县文体育局( 体育中心) 章, 市直单位、 驻市部队、 大专院校加盖本单位公章,参赛队员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 2 张,报于市足管中心。
联系电话:8700816 13847849928 13514882295
2. 各队可报队员 8----10 人, 领队 1 人, 教练 2 人(可兼队员), 队医 1 人,运动员在本赛事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单位, 不得再代表其他单位参赛。
3. 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明、 有效户籍证明、 有效学生证明、 工作证明以及保险证明( 在校学生在校内保险除外,保额在 10 万元以上)方可参赛。
4. 所有参赛队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参赛。
5. 所有参赛队员须签署运动员免责申明方可参赛。
6. 报名单中没有的运动员不可以参加比赛。
7. 各参赛队自 备 20x30cm 队旗数面。
七、 竞赛规则及竞赛办法
1. 采用中国足协审定的五人制竞赛规则。
2. 比赛根据参赛队数确定竞赛办法。
3. 参赛队员需穿软底胶丁或平底足球鞋参赛, 不可穿着金属钉球鞋、 上场队员需佩戴护腿板, 各参赛队须备有深浅两色各一套比赛服装, 队服统一号码清晰, 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无号重号不得上场参赛, 不得佩戴任何金属配饰上场参赛。
4. 比赛采用 4 号球, 全场比赛为 40 分钟(半场时间 20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
5. 每场比赛允许填报 5 名替补队员。
6. 对被出示红、 黄牌的运动员处罚, 红牌 100 元、 黄牌 50 元。
7. 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 场上队员 不足 3 人, 比赛中止, 视为弃权, 判对方 5:0 获胜, 如果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 5:0,按实际比分计。
8. 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
9.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依次按: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多者, 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八、 奖励办法
1. 比赛取前 3 名给予奖励。
2. 比赛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进行奖励。
3. 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2 个,优秀裁判员 3 名。
九、 仲裁与资审
1.纪律与仲裁委员会全权负责和执行对参赛运动队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 纪律与仲裁委员会对运动员(运动队) 资格审查的处理意见、 决定、 处罚是最终的决定。
2. 比赛设运动员资格审查组, 按规程要求严格对运动员(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赛条件者,不得参加比赛。
3. 参赛球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 罢赛、 退出比赛及打架斗殴的行为, 一旦认定, 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本次比赛所有比赛资格, 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按 5:0 获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 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其所引起的社会、 法律、 和经济责任由该参赛球队全部承担。
4. 参赛球队出现上述弃赛、 罢赛、 退出比赛及打架斗殴等行为, 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 其它
1. 各参赛队食宿、 交通费用自理。
2. 各参赛队于赛前交保证金 2000 元, 在比赛期间如无弄虚作假、 打架斗殴、 辱骂对方队员和裁判等违反体育道德现象, 如数退还,否则一律不予退还。
3. 各参赛单位比赛的风险应当由自己承担。 参赛单位应自行负责其运动队在所有比赛中包括运动员和官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住院和外科手术或由比赛引发的其他相关问题,如失业等)。 且参赛单位必须使主办方免遭此类起诉。
4. 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5. 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巴彦淖尔市机关工委、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6 年 9 月 21 日印发
附件3、《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报名表》.docx
附件4、《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参赛保证书》.docx
附件5、《巴彦淖尔市五人制足球赛免责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