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3-0034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发〔2013〕 132 号
成文日期 2013-12-20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蒙医中医预防保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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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2-2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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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蒙医中医预防保健项目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 12 20

     

    巴彦淖尔市蒙医中医预防保健项目实施方案

      2013 年,我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地区。为充分发挥蒙中医药优势,提高我市人民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工作任务方案》及《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 临床服务能力项目 设,加强我市蒙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初步构建蒙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大力培养和提高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的整体水平,建立起以市级蒙、中医院为中心、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为网底、具有‍“治未病网格化区域性特点的蒙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及中医康复服务模式,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防病意识及水平。其具体目标为,全市接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对象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知晓率不低于 90% 接受服务对象对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老年人体质辨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30%以上;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3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 30%以上;完成辖区内社区独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摸底工作。

      二、组织机构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成立我市蒙医中医预防保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师银来 副市长

      副组长:刘彦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卫生局局长

      ‍ 员:黄永贵 市发改委副主任

           田卫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霍保林 市社保局副局长

          嘉珩岱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  贾静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兰志国 市蒙医医院院长

          张景玲 市中医医院院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马玲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三、项目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蒙医院为国家确定的 2013 年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单位, 我市新增巴彦淖尔市中医院为市级建设项目单位, 与市蒙医院一同按照自治区项目实施步骤完成项目工作。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巴彦淖尔市蒙医中医医院完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配备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康复等诊疗设备,制订和实施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及康复科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开展服务效果总结、 分析及评价工作,提高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

      二)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

      ‍1. 由市卫生局牵头, 市蒙医、 中医医院负责组织中医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包括:积极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指导;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健康讲座;发放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等。

      2. 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评估。 在市蒙医、中医医院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居民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状况评估, 并出具相应报告,为个体进行自 我保健和适当的健康干预提供依据。

      3. 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蒙医中医康复治疗服务, 包括推拿、 针灸、 贴敷、 小儿捏脊、饮食起居指导等。市蒙医中医医院组织医疗指导服务队伍,每月下基层 4 次, 平均每次提供咨询、 健康评估、 干预等服务 150 人次, 每次健康宣教受众 300 人次。

      三)蒙医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人员 队伍建设。

      1. 由卫生局统一安排,加强对我市医务人员尤其是临床医师的培训工作,丰富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知识、方法,推广应用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技术和方法等。

      2. 卫生局组织,对我市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培训工作, 规范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行为, 逐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人员准入制度, 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 队伍素质。

      五、项目经费安排

      国家财政补助专项资金 200 万元, 按照中央财政投入标准,要求地方政府给予不低于 1:1 配套资金投入。

      其中:(一) 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提供平台建设。 主要用于市蒙医、 中医医院完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 建设经费‍138 万元。

      (二) 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 主要用于市蒙医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健康教育、 体质辨识与健康评估、中医健康干预、业务指导等工作,工作经费 12 万元。

      (三) 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督导。 主要用于市卫生局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制定政策, 开展摸底调查、 准入试点、 规范管理等; 组织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开展项目建设的检查评估督导工作, 管理经费 50 万元。

       四) 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宣传费、 资料制作费 50‍万元。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项目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配合协作,形成项目 推进合力。 市卫生局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对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进行调查摸底, 强化准入监管; 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查和评价。 市中医院、 市蒙医院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突出工作重点, 强化工作措施, 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确保项目建设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市发改委负责将中医药预防保健与康复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并积极支持帮助争取更多的中医药项目, 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和方法, 中医体质辨识、 健康指导咨询、 健康干预等纳入收费项目, 并制定合理价格, 报自治区批准。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中央财政投入标准, 给予项目建设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中医药预防保健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 并协助做好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员 的培训工作; 科学合理制定相应的医保扶持政策。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养生保健机构中的中医保健设备、 保健品的监管, 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市工商局负责协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抓好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摸底调查、 人员 培训和准入监管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医疗机构及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合法权益, 法维护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的正常秩序。

      (二) 健全机制,强化措施。 建立蒙中医药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成立蒙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专家组,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督查督办。 将蒙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并作为政府、卫生及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 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加大经费投入,市财政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用于项目建设。 严格按要求制定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做到专人专账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3 12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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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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