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7-0070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发〔2017〕 23 号
成文日期 2017-03-22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7-03-22 09:56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巴政办发〔2017 23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3 22  

     

    巴彦淖尔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2016 11 29 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重要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6 19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 以维护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政府组织领导、 部门各负其责、 全社会共同参与,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突出重点、 分类指导、 注重实效的原则, 切实加强领导, 完善工作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 全面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 持续开展。 

      二、 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 要针对艾滋病防治的重点、 难点问题, 加注重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综合管理, 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综合干预的时效性、 检测咨询的可及性、 随访服务的规范性,全面落实血液核酸检测、 预防母婴传播、 救治救助等政策,保障防治经费, 进一步发挥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 继续将我市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三、 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 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营造群防群控氛围。 一是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 多形式、广覆盖宣传和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卫生计生部门提供宣传资料, 宣传部门保障主流媒体的公益宣传, 在适当频道安排一定时间宣传防艾知识;各级各类办事大厅、 机场、 火车站、 汽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要张贴宣传画、 播放宣传片, 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公园、 广场、 公交站等地都要在宣传栏中增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内容(宣传内容由疾控部门指导);二是要重点加强青年学生、 农民工、 流动人口、 服务行业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三是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中、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保证一定课时, 高等院校要开设健康教育课和专题讲座, 确保青年学生这个群体免受感染。 四是由疾控部门牵头在全市范围筹建宣传教育基地, 临河地区 2 个, 其他旗县区 1 个, 全面、 系统地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公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切实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形成良好的防治艾滋病氛围。( 责任单位: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 单位) 

      二) 加强监测检测, 不断提高感染者发现率。 各地、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加强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建设, 坚持不懈地做好经常性疫情监测和报告;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应规范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进一步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 以苏木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 以医院、 妇幼保健、 婚检机构和羁押场所为网点的监测检测体系, 不断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 着力提高监测检测能力, 避免出现监测盲点盲区, 力争全市人群艾滋病检测比例达到 8%。( 责任单位:卫生计生、 公安、 司法、 食药监、 出入境检验检疫等) 

      三) 加强综合干预, 降低艾滋病毒传播几率。 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 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 重点加强有易感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工作。 各级疾控部门要主动走出去,联合有关部门, 采取有效宣教干预措施进社区、 进机关、进学校、 进家庭、 进农村、 进工地、 进工厂、 进老年人活动等公共场所,加强对宾馆、 网吧、 歌厅、 洗浴等重点场所的综合干预, 加强对失足妇女等高危人群的综合干预, 加大安全套使用推广力度,努力切断性传播的途径。 进一步加强美沙酮门诊建设,加强吸毒者管理, 完善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衔接的治疗机制, 不断提高维持治疗率。 疾控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村)、 专业防治机构和社会组织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 有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艾滋病病毒检测及感染者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卫生计生、 教育、 公安、 农业、 司法、 建、 经信委、 工商、 食药监、 出入境检验检疫、 工青妇等) 

      四) 加强抗病毒治疗, 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按照就地治疗、 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原则, 完善全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医疗机构的学科建设和能力建设, 提高其综合诊疗能力; 积极推动建立艾滋病检测、 治疗和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 提高检测治疗的效率; 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艾滋病治疗中的作用, 对艾滋病病人出现的不适症状进行中医药调治。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患其他疾病需要治疗的,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责任单位: 卫生计生、 公安、 科技、 民政、 司法、人社等) 

      五) 加强母婴阻断和血液安全管理。 不断规范感染艾滋病病毒、 梅毒、 乙肝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检测、 预防性用药、治疗和随访等系列干预服务措施, 减少或消除母婴传播机会。 实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强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管理, 加强核酸检测工作, 提高血液筛查能力, 坚决遏制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责任单位: 卫生计生、公安等) 

      六) 加强救助保障, 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进一步健全以医院、 社区和家庭为基础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 管理、 关怀和护理体系, 落实好医疗、 民政、 扶贫、 教育等方面关怀救助政策,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工作,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存的良好环境,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 责任单位: 民政、 教育、 公安、 法、 人社、 住建、 卫生计生等)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政府要按照艾滋病防治属地管理的要求,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 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内容, 切实抓紧抓好。 要把艾滋病防治列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 细化指标, 加大权重, 严格考核。 要不断完善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预算安排专项经费, 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 善疫情通报制度, 进一步强化各成员 单位职责, 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推动防治工作。 防艾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门工作联络员,公安、 民政、卫生计生、 教育、 河套学院等重点单位要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其他成员单位每半年报告工作情况。 

      二)强化部门责任。 卫生计生部门要合理设置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 建立和完善确诊实验室, 不断提升监测检测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行为干预、 宣传培训、 患者治疗、 技术指导以及采供血管理等工作, 要做好育龄人群、 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公安、 司法等部门做好新入监人员和羁押人员的艾滋病筛查和综合干预等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在校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机制, 落实初中及以上年级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有关规定, 河套学院负责做好本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人社部门、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艾滋病预防和医疗机构的人力、 财力保障措施; 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 真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保障政策; 宣传、 文化部门负责制定、 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 加强经常性、 针对性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 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切实落实防治责任。 

      三) 全社会积极参与。 各旗县区、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全面参与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组织、 妇联、 红十字会、 工会等团体的工作优势, 积极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关爱活动, 导各类社会团体、 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广大志愿者投入到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来。 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 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 政府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实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 不断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各旗县区必须将防艾经费列入财政单项预算, 有预算的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确保艾滋病防治工作正常进行。 要加强多渠道防治资金的筹措, 积极动员和引导企业、 有关组织和个人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捐赠。 加强各类防治资金统筹协调、 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要加大对各级疾控机构艾滋病检测、 流行病学调查等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特别是旗县级疾控机构至少要有 2 从事艾滋病防治的专职人员。 要将社会组织扩充到防治力量中,提高防治队伍整体素质。 

      六)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好做法、 好经验; 建立奖惩制度, 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 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行政问责, 形成艾滋病防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相关文档: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