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2-002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发〔2012〕 71 号
成文日期 2012-07-31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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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8-0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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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 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272 号)和《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调字〔201253 号)要求, 我市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对于加快建设收入信息监测系统, 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 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 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我国的城乡住户调查是分开进行的, 只能分别提供分城乡的居民收支数据, 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的收支水平和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 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统筹城乡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全统一的城乡住户调查体系。 经国务院同意, 国家统计局决定实行城乡 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建立一套指标统一规范、 抽样科学严谨、 段高效快捷、 调查扎实可靠、 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体系, 而更加准确完整地反映全体居民收支及家庭就业、 消费、 住房等情况, 客观揭示城乡 之间、 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情况。 因此,各地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抓实各项工作。

      二、 加强领导,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提供充分保

      为确保全市城乡住户 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见附件)。 各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城乡 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具体工作的实施由巴彦淖尔调查队会同市统计局协商确定, 市统计局要积极配合。 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加大支持力度, 真做好相关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 技术性强、 时间紧、 任务重、 难度大, 各地区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的要求, 在人力、 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落实好地方样本的调查经费, 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后的常规调查经费也应予以保障。

      三、 精心组织,扎实稳步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按照自 治区的要求, 我市在 2012 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部调查小区清查摸底和样本更换工作,2012 11 1 日正式启用新的住户 调查样本,2013 年一季度开始向自治区提供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数据。 各地区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出重点, 分步实施, 扎实稳步地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培训工作。 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分级、分岗位开展培训, 务必保证所有调查人员 正确理解调查方案, 清改革面临的形势, 熟知指标的涵义和口 径, 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数据处理程序, 明确工作规范和质量控制过程, 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 要重点加强对辅助调查员 现场调查技能的培训; 重点加强对抽中调查户的培训, 增强他们为国记账的意识和准确记账的能力。

       二) 切实加强沟通和宣传。 要按照城乡 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 制定本地宣传方案, 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编写形式多样的宣传材料, 广泛向社会各界解读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 加强对改革方案和数据变化的正确解读,宣传为国记账 为民服务 为己理财易于被广大群众接受的口号,打消公众对调查的顾虑。

       三) 认真组织实施调查。 要严格按照城乡住户 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和调查制度, 组织实施好调查工作。 积极指导调查员依法完成调查任务。 要加强对住户调查数据的审核, 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惠民政策的受惠人群和受惠程度, 核实调查户中相关人群的填报信息。 认真做好对历史数据的测算, 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四、 严明纪律,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户调查方案, 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开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未经批准随意更改、调整调查样本,一经发现,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每个旗县区的常规调查样本量不少于 200 户, 清查摸底调查户不得少于 2000 户。 同时, 各地区要做好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抽查。

      : 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7 31

      

    附件:

    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 蔺富民 副市长

       ‍ 副组长: 朱宝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兆仁 巴彦淖尔调查队队长

    ‍       王少雄 市统计局副局长

       : 王俊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金贵 市财政局副局长

    ‍       吴金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       黎长顺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继红 巴彦淖尔调查队副队长

     

      抄送: 市委办公厅、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政协办公厅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7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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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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