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4-0035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字〔2014〕 56 号
成文日期 2014-04-25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 2014 首届黄河湿地龙舟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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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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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大力弘扬总干精神,做好水、 绿、 文化三篇文章,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经研究决定,于今年 6 月份举办 2014 首届巴彦淖尔黄河湿地龙舟赛。 要求各旗县区、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水务局、 河套学院、 武警部队、 公安边防支队等地区和部门各组织一支参赛队, 其他单位可自行报名。 现将《竞赛规程》 和报名表印发给你们, 请各旗县区、 各部门认真做好组队、 报名和训练工作。

      附件:1 巴彦淖尔黄河湿地龙舟赛竞赛规程

         2 巴彦淖尔黄河湿地龙舟赛报名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 4 25 11

      附件 1

    巴彦淖尔黄河湿地龙舟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二、 承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体育局巴彦淖尔市水务局

      ‍三、 协办单位待定。

      四、 比赛时间、 地点

      时间:2014 6

      地点: 巴彦淖尔市黄河湿地生态公园

      五、 参赛单位

      (一) 业余组以各旗县区、 市直部门、 驻市单位、 各类企业、部队、 科研院校、 行业体协等为单位组队, 共接受 12-16 支男队。

      (二) 职业组由受邀代表队组成。

      六、 竞赛项目

      (一) 职业组(邀请队)男子大船(22 人)龙舟 200 --500 米直道竞速赛。

      (二) 业余组男子小船(12 人)龙舟 200 --300 米直道竞速赛。

      七、 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 2014 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 参赛队人数:‍1.职业组(邀请队)各队限报 26 人,其中领队 1 人、 教练 1 人、 鼓手 1 人、 1 人、 划手 20 人、 替补队员 2 人。

      2.业余组各队限报 16 人,其中领队 1 人、 教练 1 人、 鼓手 1 人、 1 人、 划手 10 人、 替补队员 2 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或由各旗县区自 行购买大会指定的比赛器材。 各队可自 带桨, 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 比赛采用坐姿。

      五) 各代表队运动员须自 1 套比赛服, 颜色、 款式须一致。

      (六)各参赛队需提供全体队员姓名 加身份证号码格式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 队伍第二次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巴彦淖尔市龙舟大赛组委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七) 各参赛队需提供四字简称队名 职业组要求前两字为省、 市地区名称, 后两字为队名简称, 业余组要求前两字为旗县区(单位)名称,后两字为队名简称。

      (八) 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伍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 像素, 分辨率不低于 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或矢量图(ai)。

      (九) 各参赛队自备 1 面队旗, 颜色不限, 旗上印有× × ×‍龙舟队。

      (十) 比赛方法及抽签:

      1. 比赛设 4 条赛道, 根据报名情况,男子采取预赛、 复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 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 教练、 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 比赛的赛道、 舟号、 服装颜色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十一) 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 200 米以上能力。

      (十二) 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 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否则责任自负。

      八、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男子单项录取前 3 ,颁发奖金; 奖金分配如下:

      ‍1. 第一名:按报名名 单每人奖励 300 元;

      ‍2. 第二名:按报名名 单每人奖励 260 元;

      3. 第三名:按报名名 单每人奖励 200 元;

      (二) 男子两项赛录取总成绩前 6 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 设纪念奖, 代表队凡遵守大会纪律, 且参加所有规定项目的比赛, 按报名名单每人给予 100 元奖励。

      (四)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 报名请将报名表填写盖章后(包括各参赛队需提供全体队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于 5 10‍日前将电子版报赛事组委会, 同时将报名表原件寄至: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址: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  编:015000

    ‍  联系人:焦峰 手机:15326788887‍

      电 话:0478-7995610(传真)‍

      电子邮箱:51508063@qq.com‍

      十、 经费

      一)组委会将为职业组提供往返路费和比赛当天的食宿、 助和比赛车辆, 超编人员、 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比赛队员报到和离会在巴彦淖尔市机场的免费接送服务各 1 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 1 次, 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工具)。

      十一、 仲裁、 裁判

      (一) 大会设仲裁委员 会, 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 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十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巴彦淖尔市黄河湿地龙舟赛组委会。

      附件 2巴彦淖尔黄河湿地龙舟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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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20191225568900447082.doc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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