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巴彦淖尔市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关内容的通知_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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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0011746318Q/2025-0001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巴政办字〔2025〕56号
成文日期 2025-12-08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巴彦淖尔市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关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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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0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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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对相关政策的调整情况,现将《巴彦淖尔市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巴政发〔2025〕14号)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文件重点任务第一项中“落实好自治区《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内政办发〔2024〕61号),支持企业技改升级、模式创新,优化供应链布局。力争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10家以上,打造5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修改为“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10家以上,打造5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将文件重点任务第五项中“强化政策性农牧业融资担保机构功能,落实年担保费率不高于0.6%和担保规模放大倍数双项考核指标要求,为从事农副食品加工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实施“天骏计划”,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农副食品加工企业改制上市”,修改为“强化政策性农牧业融资担保机构功能,落实年担保费率不高于0.6%和担保规模放大倍数双项考核指标要求,为从事农副食品加工的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实施‘天骏计划’,培育推动农副食品加工企业改制上市”。
      三、《支持农副食品加工相关政策清单》以自治区最新政策为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通知,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相应处理,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由市农牧局负责解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巴彦淖尔市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关内容的通知.docx
    巴彦淖尔市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修订版).doc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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