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_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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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27011761315Y2023-00002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22 公文时效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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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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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镇、旗直各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目录详见附件)。
      二、凡列入宣布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杭锦后旗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杭锦后旗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附件1

    杭锦后旗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1

    关于印发《杭锦后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3〕56号

    2023-08-08

    2023-08-08

    附件2             杭锦后旗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1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政发〔2023〕64号

    2023-09-21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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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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