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2017 年 11 月 21 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复,同意在巴彦淖尔市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加强监管协同,构建网络市场社会共治机制的有益探索,是激发网络市场活力,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效能,营造良好网络市场发展环境,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创新网络市场监管制度和服务发展方式,现就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为出发点,以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为重点,发挥示范区的带动引领作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市场监管经验,建立行之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模式,促进不同行业制定实施网络经营标准,支持形成一批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网络经营龙头企业,努力推动全市农村牧区稳定、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助力巴彦淖尔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形成更加便捷的网络市场服务通道。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线上线下全流程电子化登记。以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政民互动为基础,围绕登记注册、年报公示、宣传广告、商标品牌、质量诚信、公平竞争等职能,推动审批和服务流程优化再造。
2.培育优质诚信的农村电商网络市场主体典范。加快地域品牌创建,大力推动“一村一品”建设,培育一批优质的品牌产品,创成一批以网商乡镇、网商农户为主的农村电商产业集群。立足新引领,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有规模、经营诚信规范的示范网络经营主体,积极推广其主要做法和措施,通过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农村电商网络经营者水平的提升。
3.探索建立农村牧区电商扶贫新模式。以农村牧区电商的大发展为基础,将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以电子商务为手段,通过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技能培训、产业开发、用工扶贫及保障性救济等方式,以市场和效果为导向,为偏远闭塞的贫困村打开市场大门,为贫困嘎查村农牧民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拉动农村市场网络创业、网络就业和网络消费,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
4.构建行之有效的农村电商网络监管模式。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原则,通过监管业务和技术手段的有效融合,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以解决当前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评价标准,全力构建农村牧区电商网络经营者诚信自律、网络商品质量无忧、网络经营规范有序、消费争议处置高效快捷、消费环境和谐健康的网络市场生态环境。
5.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监管经验。立足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和信用监管,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在农村牧区电商网络市场监管体系、机制、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服务措施,营造开放的网络营商环境
1.深化简政放权。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农村牧区电商网络经营企业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的范围,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改革。依托巴彦淖尔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范网商准入制度,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稳步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不断降低企业准入成本,着力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扩大“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网络市场主体准入管理模式创新,结合“互联网+县域经济”创新工作方法。(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转变方式,促进农村牧区电商集聚发展。立足我市农畜产品优势,优先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在网上销售,培育壮大农畜产品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经营效益。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作用,促进我市农牧业升级和农牧民增收。深入推进“农商互联”融合发展。不断探索“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五联发展新模式,推动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合作,培育优秀农产品供应商及电商队伍,打造以电商企业为纽带,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线下产品和物流资源为基础的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初步形成。推动“互联网+农村电商”发展。建立覆盖县(区)、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点,引导推广“互联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电商+企业+农户”“电商+农户”“企业+农户”农企利益联结模式,鼓励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设 1 个以上电商服务点,促使农户自己的产品走出去,促进农村居民网上消费,实现“农副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的双向流通。推动农村电商网络配套服务工程。加快巴彦淖尔各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健全应用培训、广告设计、品牌包装、生产加工、物流信息等互联网产业链,推动网商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工商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扶贫办)
3.提升发展质量,打造巴彦淖尔网销品牌。结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扩大宣传,主动服务,提升农村电商的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推动河套农畜产品地域品牌网上推广,发展河套面粉、河套羊肉、河套葵花等农业主导产业电子商务,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牧业网络市场品牌和龙头企业;深入开展五原灯笼红香瓜博览会、磴口华莱士节等推介活动,拓展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鼓励更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巴彦淖尔特色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带动农畜产品升值,实现多方合作共赢。(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牧业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电商产业规范化发展
4.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监管。落实“互联网+市场监管”理念,对接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监管数据,依托国家企业信息系统的协同监管平台、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平台和业务平台以及内蒙古西部电子取证技术实验室,实现各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推进登记信息、许可信息、年报信息、处罚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及日常监管信息的数据整合和监管任务线上线下工作的同部署同落实。落实网上亮证亮标、第三方交易平台网店实名制和电子链接标识加贴制度,完善线上监测、网页存证、线索分派、线下排查、跟踪反馈的网络监管流程,提高监管和执法效能。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进一步实现“协同管网”。(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药监局)
5.实行人工智能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对辖区本土网络交易平台实行定期监测监管。在自治区工商局网监处的支持与指导下,结合网络监管工作实际,利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内蒙古专版)在网络商品与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等方面进一步展开业务探索,对网络商品信息定向监测工作流程、指标内容、记录存证、结果处理等环节进行逐步完善,提升定向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网络商品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假冒商标、虚假促销、不公平格式条款以及“刷单”“刷信用”等方面,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围绕产品溯源和质量安全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完善案件查办机制,有效杜绝虚假宣传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药监局)
6.加强“信用管网”建设。以协同监管平台网络企业数据,发挥企业信用“一张网”和协同监管平台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网络行业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失信网络经营者黑名单,营造公平的网络市场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
7.建立完善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以自治区工商局建成的东西部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为基础,结合当前网络市场监管技术发展趋势,实现执法人员监测流程和取证操作的简化优化,实现违法主体身份落地定位、异地协议管辖、案件信息系统内共享等需求,推动“以网管网”网络监管长效机制的运行。(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牵头;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药监局)
8.强化企业自律和行业自律。指导农村电商网络经营企业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平台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信息发布规则等制度规范,强化企业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交易类网站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学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网络市场主体完善平台和网站内部制度。发挥巴彦淖尔市电商协会作用,提升企业担当意识和商业道德水平,争取在生活服务、农产品等领域有所突破。加强宣传引导和检查力度,提高平台经营者履行管理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落实网络经营主体经营数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细化报送内容、严格报送程序,保障网络经营企业数据库的准确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网络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
9.加快构建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巴彦淖尔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完善“一审一核”制度,推行设立、变更、注销“一表式”服务和纸质材料与电子登记数据二审合一的全新审核流程,实现服务标准、流程和规则的统一。制定并公开政府服务清单,实行同城通办,建立全方位服务、咨询及指导机制,解决网络经营企业在园区入驻、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和法律事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利用网上政务大厅、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为网络经营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
10.健全组织网络支撑体系。市、旗县区两级建立健全创建领导组织机构,明确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项目推进等工作职责,实施部门与村镇对接协作,引导乡镇、社区依托网络创业孵化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指导、产品推广等网营活动。发挥农村电商和监管网格化作用,搜集并上报辖区内网络经营者基础数据和经营信息,进一步完善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
11.培育电商人才,保障推动发展。引进网络经济人才,强化保障与奖励机制,建立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加强校企合作,依托电商园区,面向返乡大学生、种养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农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负责人开展常态化培训,满足产业需求。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成立专家委员会,提供互联网产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及项目评估,不断壮大互联产业发展优质人才资源。(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
12.通过农商互联实现“精准扶贫”。针对农村电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合作社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扶持农村电商实现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牵头单位:市扶贫办牵头;配合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
13.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基础设施和人员的投入,明确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来源、用途、支付方式等,由专人负责培训、软硬件购买服务,加强创建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
三、加强组织实施
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支持下,由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牵头推进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涉及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家和自治区工商总局请示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巴彦淖尔市局际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完善“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巴彦淖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推进工作落实。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实施细则,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具体实施计划和任务落实情况,如遇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深化总结提升。提请国家工商总局主导,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交流会、研讨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全面总结 “示范区”创建总体进展情况,提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不断总结提升创建经验,进行拾遗补缺和全面完善,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清单和监管经验,通过各类媒体报道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全面推动我市网络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巴彦淖尔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巴彦淖尔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巴彦淖尔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晓兵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岱庆格日乐 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尹兆平 市政府秘书长
王俊杰 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张月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人防办主任
高 源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闫民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刘向阳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雍淑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朝格达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
郭玉根 市财政局局长
杜晓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宣 勇 市商务局局长
王 瑞 市文新广局局长
赵永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召宽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徐 峰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杨胜穆 市国税局局长
高虎社 市地税局局长
王锦兰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苗春雨 乌拉特海关关长
韩世忠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如红 临河区政府区长
张广明 五原县政府县长
樊 文 磴口县政府县长
苏亚拉图 乌拉特前旗政府旗长
闫永春 乌拉特中旗政府旗长
白 岳 杭锦后旗政府旗长
贾培新 乌拉特后旗政府旗长
段建强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倪云奇 河套学院县域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包明齐 河套学院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博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高源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示范区创建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情况交流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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