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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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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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0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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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通过主动公开,推动政府部门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巴彦淖尔市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公开渠道,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5443条。

      为了便于群众了解我市最新的政策性文件,依托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资源,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助力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专区配备政务公开宣传展示大屏、触摸查询一体机、打印机、资料架等设备,集中摆放政府公报、法律法规读本、办事服务指南等纸质文件并配备休息座椅等方便群众查询、下载、打印所需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信息公开。规范32个市直部门单位和7个旗县区机构职能公开格式及要素,及时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基本信息、内设机构等内容,汇总形成巴彦淖尔市机构职能目录,全面公开行政机关权力配置情况,便于群众与行政机关联系沟通和办理各类事项。

      二是加大会议公开工作力度。在政府网站开设重大会议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稳步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不断探索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努力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结果公开有机衔接起来。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非涉密事项及制定的政策文件,依照公开时限要求,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印发《2021年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民生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编制信息保障标准,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压牢压实,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准确规范。同时设置政务公开专题页面集中展示,包括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疫情防控等18个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监督和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培训,指导全市各单位完善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内容。2021年,全市共受理9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办结90件,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已公开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建立政府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分类发布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规范性文件,标明名称、发布日期、文号、有效性等信息,群众和企业可以通过标题、文号等查询政策文件,实现查询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文件时规定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文件一并报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对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应解读尽解读”。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2021年,巴彦淖尔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2021年,对标自治区政府网站,我市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平台安全运维保障能力。同时围绕网站布局、功能提升等全面改版升级,调整信息公开专栏,合理设置目录,创新展现形式,积极采用专题页面形式集中展现政府信息,网站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二是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公开各部门、各旗县区官方微博微信二维码账号,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打造政务公开舆论高地。

      三是规范有序做好政府公报工作。2021年,编发政府公报6期,内容涵盖公开的政府、政府办和人事任免文件。目前,滕州市政府公报已编制32期,发放至全市各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同时,在政府官网设置政府公报专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公开的方式,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我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作用日益凸显。全市12区县及功能区基本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有效保证了公开职能的发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召开全市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工作培训会议,对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工作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考核评估。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评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市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规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分值,督促市级行政机关和各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6 

    1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80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8948 

    行政强制 

    39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0 

    0 

    0 

    0 

    0 

    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1 

    0 

    0 

    0 

    0 

    0 

    1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 

    0 

    0 

    0 

    0 

    0 

    1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3 

    0 

    0 

    0 

    0 

    0 

    1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90 

    0 

    0 

    0 

    0 

    0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巴彦淖尔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训力度,狠抓业务提升,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工作指标,细化落实举措,规范标准目录,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着力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生动化的解读回应,并加强工作指导,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回应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三是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努力建设亲民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调、透明高效的网上政府。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推进公开制度机制、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创新突破,力促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巴彦淖尔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通过市政府和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二是以“四办”工作(“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为重点,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四办”工作政策咨询窗口,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三是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回应关切方面的作用,建立了政府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进一步充实到知识库,群众可直接拨打“12345”查询相关政府信息。四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1年5月12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巴政公办〔2021〕2号),对我市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对2021年度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设定了具体明确的完成时限。五是积极开展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题调研等形式全面推广试用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的水平。六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3号),对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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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崔哲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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