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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4-01-30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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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电话:0478-7988166)联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发布535条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268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6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4条;利用“法治巴彦淖尔”公众号、抖音、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18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已制定《市司法局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栏目,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接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截止12月31日我局2023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利用公示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解读>政策解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巴彦淖尔市农业节水管理条例》、《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取消和下放职权事项清单》等进行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解读、一图读懂《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溯源治理的意见》等信息,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在官方网站新开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八五”普法在河套、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4个专栏,依托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和“法治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动态信息和各类法治作品,每日按时发布信息,并转发至工作群群策群力进行审核。建立《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形成“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组成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中,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截至目前,我局正组织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关于修订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模板的通知》,研判申请公开内容,规范使用告知书模板,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0732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广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大众化信息渠道突出做好司法行政的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看得到、能了解、好查询、易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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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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