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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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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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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1255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加大民族工作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办理原则和工作流程,及时公开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全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有效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巴彦淖尔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598条,其中发布本单位工作信息79条,发布民族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2条,发布公示公告信息6条,利用巴彦淖尔市民委官方微信视频号发布工作信息共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规范运维管理“巴彦淖尔民委”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积极参加相关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诸如信息公开方式更加多样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了一定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新媒体的运用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作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的采编、摘选和发布更新工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紧紧围绕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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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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