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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5-01-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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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cjg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8-82123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和转载市场监管信息及工作动态。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58条,网站总访问量达73228次。2024年,全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1361条,行政处罚信息9900条,公示新设经营主体3.42万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答复申请。2024年,收到互联网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把牢信息公开审核关,依法依规公布工作动态、工作图片等信息,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有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立足全市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版块进一步进行了整合、调整和优化,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推动信息平台功能更强大、内容更全面、辐射更广泛,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传递市场监管好声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检查行动,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逐月对门户网站有关版面内容、敏感事项进行监控巡查,确保网站内容完整、导向鲜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向社会民众公开征求意见次数较少。二是办理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征求民众意见,增加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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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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