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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5-01-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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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市国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国资委联系(电话:0478-79012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要求,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人事任免、数据发布、政策解读、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及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2024年,门户网站共发布相关信息260条,通知概况类信息更新63条,政务动态信息175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2条,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要求在拟制公文时必须确定公开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信息公开过程中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保密委员会分别审核后方可进行公开,不适宜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平台建设情况。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于2024年3月建成上线,日常做好网站日常监测、系统维护、数据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清理整治网络有害信息,并对信息公开指南、国企党建、国资监管等相关信息文件及时动态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时,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保密委员会层层把关审核机制,保证公开信息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国资监管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个别信息发布存在延迟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的质量和可读性,让公众更好理解国资政策;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国资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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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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