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5-01-21 17:01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79881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全年通过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80条,涵盖司法行政管理、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等多个领域。其中,概况类信息1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8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4条,二是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了《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三是利用新媒体途径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使用“法治巴彦淖尔”公众号发布信息1370条、“法治巴彦淖尔”抖音发布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我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对于收到的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办理,确保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利用公示栏对《“法律明白人”普法课堂3-6期》、《100秒回顾百年党史1-3期》、《最是“枫桥”烟火气——新时代枫桥经验讲解》、一起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进行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市司法局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解读辅导》等信息,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专人专管日常政府信息管理,通过平台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源头分类管理。以提升平台功能和用户体验为核心,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工作。全年在官方网站定期更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八五”普法在河套、担当作为 狠抓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专栏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精心编排及时推送各类动态信息与法治作品,每日严格按时发布内容,并转发至工作群,群策群力开展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打造安全、高效、规范的网络宣传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教育培训,选派人员参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公文写作和政务信息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局面,坚决做到全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透明度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0010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提升,部分解读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多元化的需求。二是公开还不够及时,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快,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运用图表、视频等多样化方式,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文件,提高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更新的时限要求,加强内部协调与督促,确保各类信息,尤其是重要民生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编辑:张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