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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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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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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2953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和新标准,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充分利用微信、报刊等多种形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经统计,2024年,通过“巴彦淖尔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30余条。答复巴彦淖尔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7件,接收、办理信访件1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入点,继续推进制度建设标准化。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动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建设。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机关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及管理的职能科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重点围绕社会民生对医保的关切热点,结合群众对医保政策的实际解读需求,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实效。我局大力发展公开渠道多元化,积极通过各级媒体与“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大力发展各种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保障。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二是做好信息审核与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为社会群众答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运行的长效机制仍存在显著短板,亟待进一步优化与完善。目前的机制在长期稳定运行、动态调整以及应对复杂情况等方面,尚无法充分满足实际需求,需要在制度设计、流程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改进。二是公开形式的丰富度与多样性略显不足,政策解读的质量也有待大幅提升。现有的公开形式未能全面覆盖各类受众群体,且在展现形式上缺乏创新与吸引力;政策解读在深度、广度和通俗性上均存在提升空间,需要以更清晰、易懂的方式将政策内容传递给公众。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的强度,均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尚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未能有效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度;业务知识培训在系统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方面存在欠缺,导致工作人员在执行政务公开任务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难以满足工作要求 。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大众为核心目标,全力拓展医保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所有依法应主动公开的医保信息,切实提升医保工作的透明度,让公众在办理医保事务时,能够享受到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规范办事流程。严格遵循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有序推进,从制度层面保障医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围绕医保政策落实这一中心任务,清晰界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时刻关注群众需求,深度挖掘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信息维度,保证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能按时、精准地对外发布。持续增加信息发布量,提升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以此增强医保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提升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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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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