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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5-01-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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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n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大厦,联系电话:0478-891885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外事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巴彦淖尔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扣中心工作,聚焦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年内,我办主动公开信息353条。其中,微信公众号352条(原创+转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办坚持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创新公开载体,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市外事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审核”,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公开范畴和公开形式,对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不到位,签批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办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并紧密结合外事工作的实际情况,迅速发布、持续更新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对外新闻、政策、活动等各类信息,以满足公众的信息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无漏字、错字、表述性错误,整体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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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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