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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5-01-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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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jw.bynr.gov.cn/html/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204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维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更新工作动态,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市卫健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134条,包括工作动态、政策发布、通知公告等,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实时发布卫生健康信息340条、旗县动态信息动态3129条、健康行动信息451条、发布政策文件以及解读4条。实时对所有网民留言答复进行公开,2024年门户网站处理咨询投诉111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和公开,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在网站首页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接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本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专栏专题维护,开设一级专栏7个,并对二级专栏进行调整优化。加强保密审查管理。公文信息在制作过程中,由拟文科室初步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复审,方可进行公开发布。加强身份信息的脱敏处理,全力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对风险容易发生的情形进行全面排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专人维护网站、审核信息推进网站集约化。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服务功能等措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的功能。我委借助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栏目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班。及时向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放政务公开学习资料,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促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年底通过汇总卫生健康系统政务信息情况,对采用政务信息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总结全年政务信息工作,对来年工作提出新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委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政策把握上需要继续下功夫。二是针对逐年递增的信息报送量,审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政策文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对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自查,防止出现表述错误、错别字、错敏词,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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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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