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建复字〔2019〕10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张泽恒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的建议》已收悉,您所提建议非常符合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目前,全市农村牧区公路达到1.98万公里,农村牧区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33公里,其中:套区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18公里,所有行政嘎查村全部通了沥青水泥路。农村牧区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75%,。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广大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了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
目前,我市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最大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农村牧区公路现行养护模式为“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建立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机构,但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养护设备落后、技术人员缺乏、群众护路意识淡薄等问题。此外,农村牧区公路治超工作是迫切需要补上的一段短板,检测站点少、治超难度大、公路损坏严重。二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目前,农村牧区公路上级没有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日常养护资金主要靠地方财政和“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由于财力有限、筹资困难,县乡道只能维持低水平养护,部分村道存在“有人修、没人管”的失管失养情况,长期得不到正常维护,导致农村牧区公路“油返砂”、“通而不畅”等问题凸显。
为了尽快扭转这一局面,我市研究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市里每年拿出300万元资金对创建工作好的旗县区进行奖补,要求每个旗县区每年至少配套1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交通运输部门争取上级1300多万元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创建。去年,五原县被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成为全区5个获此殊荣的旗县之一,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厅奖励资金2000万元;成功举办全区“四好农村路”西部片区建设现场会,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赞誉。今年,临河区又被授予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旗县区、苏木镇和嘎查村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及运行机制,落实养护资金,全面推行“路长制”,开展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同时,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每年创建1个“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级示范县,形成全市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争相赶超的良好局面。
最后对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再一次表示感谢。我们将在采纳您的建议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使人民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