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建复字〔2019〕11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张泽恒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灾毁公路恢复重建的建议》已收悉,您所提建议非常符合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实际,现答复如下:
2018年,我市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有记载以来最强降水),部分地区最大小时雨强达51.9毫米,引发大规模山洪暴发,导致多处道路、桥梁冲毁。据统计,累计遭暴雨损毁公路共552条,受灾里程8998.8公里,灾毁恢复费用约9.58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市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对损毁段落进行抢通修复。为了尽快恢复道路原有技术标准和通行能力,我市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争取灾毁抢通补助和灾毁重建资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于今年上半年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2700万元用于国道110线K848+703-K854+203段和省道225线K59+000-K89+000段灾毁恢复重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灾毁恢复重建资金逐步实施灾毁恢复重建项目。
最后对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再一次表示感谢。我们将在采纳您的建议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人民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