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建复字〔2019〕4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高立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河套灌区千万亩基本农田综合治理提标扩面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涉及国土、农、林、水利等多部门的农田整治项目集中管理、资金整合一体化管理的建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将国土资源部门农田整治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农田整治职能划入自治区农牧厅。下一步,农田整治工作统一归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实施,实现了项目集中管理、资金整合一体化管理的目标。
二、关于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实行“大破大立”的建议。在我市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以来,五原县、磴口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已经按照大破大立的原则实行“三打破、五统一、一调整”的土地整治模式,即打破农户的承包界、打破杂乱的地块界、打破混乱的渠沟路;统一开挖渠沟、统一修整道路、统一植树造林、统一平整土地、统一划分地块;整治完成后重新调整分配经营。
三、关于在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加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建议。在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立项设计时,市自然资源局、镇、村、社干部、农户代表五级全程参与,立足实际、实效、实用,以群众满意不满意、工程效果好不好、发挥效益久不久为标尺,帮助设计部门优化设计方案,力求做到排水沟能长则长、能宽则宽,农田林带能多则多、能密则密;力求做到田成条状、林成网状、渠相连、路相通、灌排畅、碱能降。项目设计完成后,充分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经设计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乡镇、村、组和农民“六方”签字同意后,张榜公示,确保规划设计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旗县区自然资源局聘请项目区群众进行现场实时监督,确保按照群众意愿、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在竣工验收时,市自然资源局邀请项目区群众代表对项目区提出实际评价及意见建议,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制定问题清单并逐条核实,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
最后,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再一次表示感谢,也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加强联系,共商自然资源管理新方式,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