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政协提案答复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巴彦淖尔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1-12-24 08:54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段建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务数据共享基本情况
      (一)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8〕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69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2019年由市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建成巴彦淖尔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内大数据字〔2019〕28号)要求,2019年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直各单位编制信息资源目录。2021年10月,市大数据中心引入技术力量,完成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优化升级。
      (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开展情况。今年11月,我市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21〕110号),成立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资源挂接、资源共享等各项工作;12月3日召开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推进会,对各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12月6日市大数据中心组织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培训会,指导各部门开展目录梳理和资源挂接工作;12月13日市大数据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前往43家市直单位开展为期两周的数据资源共享调研指导工作,收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683条,收集数据资源需求396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与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铸建审图公司实现了数据对接和共享,为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下一步计划
      (一)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数据资源共享。结合巴彦淖尔市信息化现状,编制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切实统筹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优化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机制。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应当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信息资源共享分析篇(章)。
      (二)加强数据供给和使用安全技术保障。巴彦淖尔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二期)建设统一数据共享安全管控系统,为业务系统间数据共享提供权责明确的分级分类管控服务,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和可追溯,提升数据共享安全监管能力,推进数据共享智能化、精准化、规范化。
      (三)推动数据共享在重点领域应用。推动政务数据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政务数据资源供需对接,推动政府部门依照其履职需要提出共享需求,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对使用部门的共享需求及时响应。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市政协    编辑:苏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