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巴彦淖尔市交办第十四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共9件,其中来电举报材料7件,来信举报材料2件。
按类型分,涉及大气环境类5件,生态环境类3件,其他污染环境类1件,部分案件涉及多种问题类型。按地区分,临河区4件(来信1件),乌拉特前旗2件(来信1件),杭锦后旗2件,磴口县1件。
截至2023年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巴彦淖尔市交办了十四批次共109件群众举报案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0件。
截至2023年11月13日,已办理案件八批共70件,其中已办结18件,阶段性办结50件,未办结2件。其余案件均正在办理中。
巴彦淖尔市将严格按照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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