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巴彦淖尔市交办第十七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共8件,其中来电举报材料6件,来信举报材料2件。
按类型分,涉及大气环境类5件,土壤环境类2件,水生态环境类1件,部分案件涉及多种问题类型。按地区分,临河区4件(来信1件),磴口县2件,乌拉特前旗1件(来信),五原县1件。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巴彦淖尔市交办了十七批次共132件群众举报案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4件。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已办理案件十一批共95件,其中已办结32件,阶段性办结60件,未办结3件。其余案件均正在办理中。
巴彦淖尔市将严格按照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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