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专题栏目>归档专栏>巴彦淖尔职称评审>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园艺科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6-04-08 16:13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归档时间:2022-12-08

      内职改字[ 1993]43号

      一、总 则

      (一)为更加科学、准确地评价园艺科学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鼓励多出成果, 多出人才,促进园艺科学技术进步和园艺生产发展,结合我区园艺科研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评审从事园艺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园艺应用研究、园艺技术开发研究、园艺科技情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审的园艺科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名称为:助理研究员。

      (四)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果树、蔬菜、花卉三个专业,即:果树品种资源、果树栽培、育种、果品贮藏加工;蔬菜品种资源、蔬菜栽培、育种、贮藏保鲜加工;花卉栽培育种,园林规划设计;园艺植物保护,园艺科技情报及相关专业。

      (五)申报园艺科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除符合本《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规定的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具体条件。方可通过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园艺助理研究员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三)盟市、厅局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

      (四)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获盟市、厅局级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三等奖(其中至少一项二等奖);获自治区农牧业丰收一等奖或多项二、三等奖(其中至少一项二等奖)。

      三、理论知识

      申报人在理论知识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生产知识;

      (二)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熟悉国内外有关的先进理论和研究技术;

      (三)熟悉掌握本门学科的试验基本原理、方法和必要的实验技术;

      (四)了解本门学科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市场信息等。

      四、工作能力

      申报人在研究工作能力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的能力,能撰写计划任务书、实施方案、科研总结等;

      (二)具有独立解决科研工作及相关学科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区划或技术方案的能力;

      (四)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工作、学习;

      (五)掌握一门外语,达到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要求;

      (六)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方法。

      五、工作业绩

      (一)申报人必须取得下列工作业绩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至少参加过一项研究课题,并取得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2)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完成过旗县以上地区组织的较大规模调查项目或建设项目,并参与了调查报告或总结的撰写或独立完成某一单项技术总结的撰写。

      (3)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过本地区、本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取得良好成效,并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4)在本地区、本部门组织的专业基点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在基点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并用于科研和试验中。

      (5)在宣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指导园艺生产作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旗县政府或盟市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6)负责业务部门的科技情报工作三年以上,业务工作成绩显著,情报及时、准确,对科研和生产起到促进作用,并受到盟市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7、获盟市二等以上奖励一项,或三等奖励两项以上。

      (二)申报人除取得上述工作业绩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或技术刊物上执笔发表论文一篇,或在科普性报刊上发表科技文章三篇。

      2、在盟市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两篇以上,其中一 篇被选入论文集。

      3、参加编写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区划、技术方案、技术总结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规范、标准、法规等文件,并被盟市级主管部门采用。

      六、附 则

      (一)本《评审条件》所要求“做出较大的成绩,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须有所在单位和旗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本《评审条件》所指奖励类别主要有: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区部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丰收奖;盟市级科技进步奖、丰收奖。

      (三)本《评审条件》所列受奖人员, 系指该种奖励所规定的额定受奖人员。

      (四)同一奖励、著作、论文等不应重复计项使用。

      (五)本《评审条件》所要求的工作业绩,均应是担任研究实习员期间完成的。

      (六)本《评审条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委负责解释。

      (七)本《评审条件》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市人社局    编辑:高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