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人社发〔2015〕12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准确地评价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艺术评论、舞蹈编导、作曲、作词、音乐理论、导演、指挥、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电影摄影、电影录音、电影剪辑、舞台技术(不设一级)、音乐编辑(不设一级)、电影场记(只设三、四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艺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级为正高级,二级为副高级,三级为中级。
第四条 艺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中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七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2 年;
2.具有硕士学位,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
4.演员和演奏员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7年。
(二)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
5.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专业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
(三)申报中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初级资格满4年;
3.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专业人员须具有中专学历或相当于中专学历,取得本专业初级资格满6年。
第八条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九条 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条 正高级资格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艺术造诣,有广博的美学、文学、历史学、东西方艺术史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国内外艺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基本理论。
(二)工作能力
1.一级艺术评论
(1)具有纯熟的艺术思辨技巧;很高的理论分析、综合、概括能力。
(2)有丰富的艺术评论经验,经实践证明,能对艺术创作进行宏观把握和较深入的探讨、研究。
(3)具备很强的组织、策划、指导、扶植艺术创作的能力;能很好地指导二、三级评论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开展工作。
2.一级舞蹈编导
(1)有纯熟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熟悉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并有所积累,实践证明其具有创作大型、高水平作品的能力。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善于积累总结自己的创作经验,并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做出系统的理论论述,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
(3)具有独立指导大、中型舞蹈作品排练、演出的能力,能够很好地指导二级、三级编导进行编创、排练工作。
3.一级作曲
(1)有纯熟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具有创作多声部大型作品的能力。所完成的作品能深刻地反映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能够对自己的艺术成果作出系统的理论论述;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或具有讲授大专以上专业理论的经历。
4.一级作词
(1)具有完成大、中型声乐作品歌词创作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完成大型歌剧文学本,大型文艺晚会解说词、歌词和文学创作的能力和经历。
5.一级音乐理论
(1)具有很高的独立选题、立项进行理论研究和专题评论的能力。
(2)具有组织大型综合课题理论研究,完成大型论著的能力和经历。
6.一级导演
(1)有纯熟的导演技巧和丰富的导演经验;所执导的剧目,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有导演大型剧目的能力和经历,并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
(2)对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做出过系统的理论论述;发表过论著。并能很好地指导二、三级导演提高艺术水平和导演技巧。
7.一级指挥
(1)具有纯熟的指挥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胜任大型乐队的指挥工作。已形成自己独特的指挥风格。
(2)能够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做系统的理论论述,并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专著。
(3)具有训练、指挥大型乐队的经历和指导二、三级指挥进行业务活动的能力。
8.一级演员(含一级影视配音演员)
(1)实践证明具有纯熟的表演技巧和高超的塑造人物艺术形象的能力。
(2)对自己的艺术成就能进行理论阐述,对各类文学、艺术作品有很高的鉴赏能力,并能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3)能够很好地指导二、三级演员进行艺术创作活动,能培养中、初级演员提高业务能力和艺术修养。
9.一级演奏员
(1)有精湛的演奏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已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
(2)对自己的演奏艺术能做出理论论述,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修养。能很好地指导中、初级演奏员提高专业水平,能协助乐队指挥训练乐队。
10.一级舞台美术设计
(1)有纯熟的舞台美术创作技能,有十分丰富的舞台美术设计经验,对自己的艺术成就能做出理论论述,实践证明能够独立完成或指导完成各种高难度舞台美术设计任务并有独特的艺术风格。
(2)能对自己的舞台美术设计做出系统的理论论述,能解决舞台美术设计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能很好地指导二、三级舞台美术设计人员进行创作。
11.一级电影摄影
(1)有纯熟的摄影实际操作技能,有十分丰富的摄影工作经验。实践证明能指导、完成各种高难度的拍摄任务,熟悉国内外摄影艺术流派。
(2)对摄影作品有很高的鉴赏力和理论见解,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能做出艺术总结和理论探讨。
(3)能解决本专业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能很好地指导二、三级摄影人员完成拍摄任务。
12.一级电影录音
(1)有纯熟的录音实际操作技能,有十分丰富的录音工作经验,实践证明能完成各种高难度的录音任务,并取得很好的艺术效果。
(2)对录音作品有很高的鉴赏力和理论见解,能解决本专业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并具有应用和推广录音新技术能力,能很好地指导二、三级录音人员完成难度较高的录音任务。
13.一级电影剪辑
(1)有娴熟的影片剪辑技巧,有十分丰富的剪辑工作经验;实践证明能够根据剧本主题和剧情要求,通过创造性的剪辑处理,协助导演丰富艺术构思,增强艺术效果;能主持和承担各种高难度的剪辑任务。
(2)对剪辑艺术及技巧的理论与实践有系统的研究,对文学、美学、戏剧、音乐、舞蹈等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并能不断提高自己在上述各专业的艺术修养,能解决剪辑工作中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能很好地指导二、三级剪辑人员的工作。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1.一级艺术评论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
(2)组织、策划、指导、扶植大中型剧(节)目5部以上,其中已投排者3部以上,并有1部作品在国内专业评比中获奖;
(3)有2篇艺术评论文章或1部专著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
2.一级舞蹈编导
(1)有3部以上原创作品在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排演,并取得良好效益;
(2)单独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创作的大、中型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二等奖1项以上,创作的小型舞蹈作品获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一等奖2项以上;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一级作曲
(1)有3部以上多声部大、中型原创作品在自治区级艺术院团排演,并取得良好效益;
(2)单独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创作的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二等奖1项以上;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4.一级作词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8首以上歌词,或3部歌剧文学剧本,其中有5首以上被公开演出;
(2)在国级专业比赛中获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一、二等奖各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5.一级音乐理论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
(2)学术论文或专著获自治区级以上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3)有参加全国性或国际学术研讨会经历。
6.一级导演
(1)戏剧导演所执导的作品有3部以上在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排演;影视导演执导5部以上作品并公演。演出作品均获得良好效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7.一级指挥
(1)完成多部大型音乐、舞蹈、歌剧、剧(节)目的指挥任务,并获得良好声誉;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8.一级演员(含一级影视配音演员)
(1)在多部大型作品中担任主要角色,或在多次高层次专业性演出中担任独唱演员;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9.一级演奏员
(1)举办个人独奏音乐会1场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0.一级舞台美术设计
(1)戏剧舞台美术设计者所设计的作品有5部以上大型作品被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采用;影视艺术舞台美术设计者须有5部以上设计作品被采用;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一级电影摄影
(1)独立拍摄5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导电影节上获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2.一级电影录音
(1)录制6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导电影节上获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3.一级电影剪辑
(1)录制6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导电影节上获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第十一条 副高级资格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艺术修养,掌握美学、文学、历史学和东西方艺术史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国内外艺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与本专业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基本理论。
(二)工作能力
1.二级艺术评论
(1)具有熟练的艺术思辨技巧;较高的理论分析、综合、概括能力。
(2)有较多的艺术评论经验,能对艺术创作进行宏观把握和理论性探讨、研究。
(3)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指导、扶植艺术创作的能力;能较好地指导三级评论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开展工作。
2.二级舞蹈编导
(1)有熟练的创作技巧和较高的创作水平;了解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具有创作较高水平作品的能力,作品能很好的反映生活,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能够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并发表过理论文章。
(3)具有参与指导大、中型舞蹈作品进行排练演出的能力。能够较好地指导三级编导进行编创、排练工作。
3.二级作曲
(1)有熟练的创作技巧和较高的创作水平,具有创作多声部大、中型作品的能力。所完成的作品能够很好地反映生活,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发表过理论性文章。
4.二级作词
(1)具有完成大、中型声乐作品歌词创作的能力。
(2)具有完成中型以上歌剧或晚会歌词文学创作的能力和经历。
5.二级音乐理论
(1)具有独立选题立项进行理论研究和专题评论的能力。
(2)具有完成大、中型理论研究或专题评论的经历和能力。
6.二级导演
(1)有完整的导演构思,熟练的导演技巧和比较丰富的创作经验;执导的作品有较高的艺术水平,有导演大、中型剧目的能力和经历。
(2)对各类艺术作品有较高的鉴别能力,对自己的创作成果能作出理论论述并发表过论著,能较好地指导三级导演提高艺术水平和导演技巧。
7.二级指挥
(1)有熟练的指挥技能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实践证明能胜任大、中型乐队的指挥工作。
(2)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和论述,发表过论文。
(3)具有训练乐队和较好地指导三级指挥进行业务活动的能力。
8.二级演员(含二级影视配音演员)
(1)有熟练的表演技巧,能较好地塑造角色;有丰富的表演经验,并能对作品和角色进行艺术加工;了解国内外表演艺术流派。
(2)对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能做理论性总结,对各类文学、艺术作品有较高的鉴赏力。能不断地研究、总结、吸收文学艺术理论知识和他人的艺术创作经验充实提高自己。
(3)能较好地指导中、初级演员进行业务活动。
9.二级演奏员
(1)有纯熟的演奏技巧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演奏上己初步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
(2)能够对自己的演奏艺术做出理论总结;实践证能明很好地胜任乐队中各自专业所属声部首席演奏员的工作,并能配合指挥训练乐队。
10.二级舞台美术设计
(1)有熟练的美术创作技巧,有较丰富的美术设计经验,能完成各种难度较高的美术设计任务;舞美设计方面有所建树。
(2)对艺术作品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和理论见解;对自己的美术设计能做理论性总结;能解决美术设计和绘景工作中较复杂的艺术技术问题;能较好地指导中、初级美术设计和绘景人员的工作。
11.二级电影摄影
(1)有较高水平的摄影实际操作能力,有丰富的摄影工作经验,能完成难度较大的拍摄任务,了解国内外摄影艺术流派。
(2)对摄影作品有较高的鉴赏力和理论见解,对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能进行艺术总结。
(3)实践证明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能较好地指导中、初级摄影人员完成拍摄任务。
12.二级电影录音
(1)有熟练的录音实际操作技能,有丰富的录音工作经验,有独立完成难度较大的录音任务的经历。
(2)对录音作品有较高的鉴赏力和理论见解,能够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实际问题,能较好地指导中、初级录音人员完成录音任务。
13.二级电影剪辑
(1)能熟练地运用各种创作手法和剪辑技巧,有丰富的剪辑工作经验,能通过剪辑技法出色地体现导演的创作意
(2)对剪辑专业能进行较深入的理论探讨,对文学、美术、戏剧、音乐、舞蹈等有一定的研究;实践证明能解决剪辑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能较好地指导中、初级剪辑人员的工作。
14.二级舞台技术
(1)全面掌握操作技术,熟悉本专业工作规律,实践证明能出色地组织完成本专业生产和工作任务。
(2)能对自己的艺术技术成果做出理论论述;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较好地指导中、初级舞台技术人员完成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工作。
15.二级音乐编辑
(1)实践证明能胜任难度较大音乐作品的编辑任务,编辑的作品能深化影视片的主题思想,加深剧目的艺术感染力。
(2)对音乐作品及其编辑工作能进行较深刻的理论性分析和探讨,并能较好地指导三级编辑开展音乐编辑活动,能够解决音乐编辑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1.二级艺术评论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
(2)组织、策划、指导、扶植大中型剧(节)目3部以上,其中已投排者2部以上,并有1部作品在国内专业评比中获奖;
(3)有1篇艺术评论文章或1部专著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
2.二级舞蹈编导
(1)有2部以上原创作品在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排演,并取得良好效益;
(2)单独(或作为主创人员)创作的大、中型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1项以上,创作的小型舞蹈作品获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二等奖2项以上;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二级作曲
(1)有2部以上多声部大、中型原创作品在自治区级艺术院团排演,并取得良好效益;
(2)单独或作为主创人员创作的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1项以上;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4.二级作词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5首以上歌词,或3部歌剧文学剧本,其中有5首以上被公开演出;
(2)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或自治区级二、三等奖各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5.二级音乐理论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2)学术论文或专著获自治区级以上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有参加全国性或国际学术研讨会经历,所提交的论文获得业界认可。
6.二级导演
(1)戏剧导演所执导的作品有2部以上在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排演;影视导演执导3部以上作品并公演。演出作品均获得良好效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7.二级指挥
(1)完成多部大型音乐、舞蹈、歌剧、剧(节)目的指挥任务,并获得良好声誉;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8.二级演员(含二级影视配音演员)
(1)在多部大型作品中担任主要角色,或在多次高层次专业性演出中担任独唱演员;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二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9.二级演奏员
(1)举办个人独奏音乐会1场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二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0.二级舞台美术设计
(1)戏剧舞台美术设计者所设计的作品有3部以上大型作品被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采用;影视艺术舞台美术设计者须有5部以上设计作品被采用;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二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二级电影摄影
(1)独立拍摄3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流电影节上获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2.二级电影录音
(1)录制4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流电影节上获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3.二级电影剪辑
(1)录制4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二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流电影节上获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4.二级舞台技术
(1)完成6以上部大、中型剧(节)目或影视作品的舞台技术工作;
(2)获得过全国专业比赛二等奖1项,或自治区专业艺术评奖一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过有独立见解的技术艺术经验总结或合理化建议,得到本系统本单位肯定或采纳、推广,取得一定效益,在本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
15.二级音乐编辑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过专著1部。
(2)有5部以上成功音乐编辑作品在本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并对培养中、初级音乐编辑人员做出较大贡献。
第十二条 中级资格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有较扎实的本专业理论基础和艺术修养;了解美学、文学、历史学和东西方艺术史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
(二)工作能力
1.三级艺术评论
(1)具有较扎实的艺术思辨技巧;一定的理论分析、综合、概括能力。
(2)有独立从事艺术评论的经历,并能对艺术创作进行理论性探讨,研究。
(3)有一定的组织、扶植艺术创作的能力。
2.三级舞蹈编导
(1)有较熟练的创作技巧,熟悉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并有所积累,所完成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具备独立创作能力,对自己的作品能进行理论总结。
3.三级作曲
(1)具有独立创作的能力和经历,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
(2)了解中外音乐史和民族音乐理论,对自己的作品能进行理论总结,不断地提高艺术创作水平。
4.三级作词
(1)具有独立进行歌词创作的能力和经历。
(2)能协助二级作词进行大、中、小型声乐作品的歌词创作。
5.三级音乐理论
(1)基本上具有独立选题,立项进行理论研究和音乐评论的能力。
(2)实践证明,能协助二级音乐理论工作者进行部分课题研究或专题评论。
6.三级导演
(1)熟悉导演业务,较熟练地掌握了导演技巧,实践证明能够独立完成导演任务,作品能生动地反映生活,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能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理论分析,做出具有一定深度的艺术总结。
7.三级指挥
(1)具有独立指挥的技能,实践证明能承担中型乐队的指挥工作。
(2)能不断地总结提高,能协助二级指挥训练乐队,解决一定的专业难题。
8.三级演员
(1)掌握了表演艺术的基本技巧,受过扎实的基本功训练,能较全面地对自己的表演艺术进行总结。
(2)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实践证明能正确地理解剧本和角色,能较好地完成所饰演角色的创作任务。
9.三级演奏员
(1)有扎实的基本功和一定的试奏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实践证明能圆满地完成演奏任务。
10.三级舞台美术设计
(1)有扎实的美术设计知识和绘画技能,有一定的文学艺术基础和历史文化知识,对美术作品有一定的鉴赏能力。
(2)实践证明能独立承担一般性舞台、影视片或宣传品、宣传橱窗的美术设计任务,能解决美术设计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初级美术设计、化妆、服装、道具和置景人员的工作。
11.三级电影摄影
(1)有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熟悉相关设备工作原理,实践证明能独立完成一般性影视片拍摄任务。
(2)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对影视作品有一定的鉴赏能力,能够解决摄影工作中较复杂的实际问题,并能指导初级摄影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12.三级电影录音
(1)熟练地掌握录音设备性能及其实际操作技能,熟悉录音生产工艺,实践证明能独立完成一般性影视片的录音任务,并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有一定的音乐知识及文学修养,在声音处理上能体现剧本、作品的艺术风格,能指导初级录音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13.三级电影剪辑
(1)有较全面的剪辑知识,熟悉剪辑工艺过程及各种创作技巧和手法,有较好的文学、戏剧和音乐修养,能正确领会剧本和导演的创作意图。
(2)实践证明,能独立完成一般性电影作品的剪辑任务,能解决剪辑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指导四级剪辑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14.三级舞台技术
(1)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实践证明,能独立承担舞台设计工作或影视化妆造型、服装、道具、灯光、置景设计,能解决一般性的舞台技术问题。
15.三级音乐编辑
(1)有较熟练的音乐编辑能力和较丰富的音乐编辑经验,工作中已经证实能独立承担一般影视片的音乐编辑任务。
(2)有良好的文学艺术修养,能使自己编辑的作品与影视片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基本统一。
16.三级电影场记
(1)掌握影视生产的过程和规律性,有较高的文学能力和文学艺术修养。
(2)基本了解导演常识,工作中能正确领会剧本和导演创作意图,出色履行场记职责,成为导演的得力助手。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1.三级艺术评论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
(2)组织、策划、指导、扶植大中型剧(节)目2部以上,其中已投排者1部以上,并有1部作品在国内专业评比中获奖;
(3)有1篇艺术评论文章或1部专著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
2.三级舞蹈编导
(1)有1部以上原创作品在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排演,并取得良好效益;
(2)单独或作为主创人员创作的大、中型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1项以上,创作的小型舞蹈作品获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二等奖1项以上;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三级作曲
(1)有1部以上多声部大、中型原创作品在自治区级艺术院团排演,并取得良好效益;
(2)单独或作为主创人员创作的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1项以上;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4.三级作词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3首以上歌词,或3部歌剧文学剧本,其中有5首以上被公开演出;
(2)在国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或自治区级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5.三级音乐理论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2)学术论文或专著获自治区级以上三等奖1项;
(3)有参加全国性或国际学术研讨会经历,所提交的论文获得业界认可。
6.三级导演
(1)戏剧导演所执导的作品有2部以上在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排演;影视导演执导2部以上作品并公演。演出作品均获得良好效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7.三级指挥
(1)完成多部中、小型音乐、舞蹈、歌剧、剧(节)目的指挥任务,并获得一定好评;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8.三级演员(含三级影视配音演员)
(1)在多部中、小型作品中担任主要角色,或在多次较高层次专业性演出中担任独唱演员;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三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9.三级演奏员
(1)举办个人独奏音乐会1场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三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0.三级舞台美术设计
(1)戏剧舞台美术设计者所设计的作品有2部以上大型作品被盟市级以上艺术院团采用;影视艺术舞台美术设计者有5部以上设计作品被采用;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个人单项奖二等奖1项,或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11.三级电影摄影
(1)独立拍摄2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流电影节上获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2.三级电影录音
(1)录制3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流电影节上获二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13.三级电影剪辑
(1)录制3部以上影视作品,并均已公开播映;
(2)获自治区级个人单项奖三等奖1项,或在国家、国际主导电影节上获三等奖1项;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14.三级舞台技术
(1)熟悉本专业操作技术,能圆满完成演出和影视作品设计任务。
(2)演出一百场无重大事故,并能协助主任技师解决舞台上出现的问题。影视舞台技术岗位需独立完成5部以上影视片的相应岗位任务,并得到摄制组和本部门的好评。
15.三级音乐编辑
(1)独立编辑过的影视片音乐作品不少于5部,其中有2部作品能达到与影视片音乐的主旋律和谐、流畅,获得较好艺术效果。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报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写过较有份量的影视音乐艺术总结,得到本部门好评。
16.三级电影场记
(1)参加过5部以上影视片的场记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导演和同行的好评。
(2)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所参加的每部影片的场记资料清楚、完整,未出现过错、漏、失等现象而影响影片拍摄和制作,对摄制组的工作贡献突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应同时具备,工作业绩成果和获奖均指申报人员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成果,且为等级内额定人员。
第十四条 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级。
第十五条 本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
第十六条 广告音像专业技术(包括影视摄影、录音、影像剪辑、音乐编辑)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本评审条件(电影摄影、电影录音、电影剪辑、音乐编辑)执行。
第十七条 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专业刊物是指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期刊。
第十八条 申报人除须符合本评审条件所明确的要求外,还须符合自治区当年职称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针对本评审条件各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评审条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评审条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关于修订自治区部分学科(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职字〔1999〕第1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系列广告音像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系列广告创作广告美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人职字〔2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