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双河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 驻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5]82 号) 和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加强盟市、 旗县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内许可审改办发〔2016〕7 号) 要求, 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市本级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 同时, 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 目前, 市本级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及行政权力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经2016 年 7 月 4 日 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公布(见市政府门户网站),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公开权责清单。 市本级权责清单共涉及 54 个市直部门和单位 5645 项权责事项, 将全部通过市政府门户 网站向社会公开。 在此基础上, 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主动接受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 严格执行权责清单。 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 履行职责, 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 规范性和权威性。 对市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规范自由裁量权。
三、 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 权责清单公开后,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 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 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 市本级权责清单的调整, 由权力行使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各旗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 加快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在年底之前按时完成本级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
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要指导下级对口部门做好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努力构建“权界清晰、 分工合理、 权责一致、 运转高效” 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 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7 月 8 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6 年 7 月 12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