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流动餐厅备案登记
申
请
表
流动餐厅名称
负 责 人
地 址
申请备案时间
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制
流动餐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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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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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餐车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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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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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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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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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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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餐厅厨房功能间设置情况 |
总面积 |
烹调间(㎡) |
凉菜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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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供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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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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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 3、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4、流动餐厅厨房功能间设置及设施设备清单; 5、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 6、食品安全承诺书。 以上申请材料按均已按顺序附在本申请书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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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承 诺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及所附资料真实、完整,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申请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并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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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审核 意见 |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部门 领导 意见 |
领导审批意见: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备案 情况 |
流动餐厅名称: 负责人: 备案号: 备案机关(加盖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新发,□延续,□变更,□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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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存入档案。
附件2
巴彦淖尔市农牧区流动餐厅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或业主 是农村牧区流动餐厅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保证流动餐车备案登记所提供的材料均是真实、合法的。
2、保证聘用的厨师和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在加工操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所加工制作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流动餐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保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厨师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5、保证饭菜加工制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6、保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购进、不使用和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7、保证使用的餐饮(用)具用前进行清洗、消毒并注意保洁。
8、保证不加工制作野生菌、四季豆、鲜黄花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
9、保证按要求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
10、保证每餐每菜品按要求进行留样。
11、保证接受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申报登记表
乡: 村(场): 编号:
举办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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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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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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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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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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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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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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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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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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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事由 |
婚宴□生日丧事□升学□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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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情况 |
厨师来源: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外请厨师□ 厨师姓名: 电话: 有无健康证□ 厨师姓名: 电话: 有无健康证□ 厨师姓名: 电话: 有无健康证□ 厨师姓名: 电话: 有无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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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菜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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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来源及采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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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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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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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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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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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分类指导原则,需乡镇(街道)、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的,应及时将此表报至乡镇(街道)、旗县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4
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
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1.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2.农村聚餐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拟在集体聚餐期间供应的食谱,应提前报送指导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审查。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使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的食品或非食用物质;严禁使用亚硝酸盐或其他违规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如发芽的土豆、野蘑菇、鲜黄花菜、四季豆类等。要保证有足够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4.采购食品原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户,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
5.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及时冷藏;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严防有毒有害物品污染或被误食误用。
6.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7.需加热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并注意防尘、防蝇、防鼠。
8.对每餐宴席使用的食品必须留存100克以上样品,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9.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承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告当地行政村(社区)协管人员,同时保护好现场。
附件5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协议书
举办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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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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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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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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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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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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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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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事由 |
婚宴□生日□ 丧事□其它□ |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电话 |
村食品协管员电话: 乡市场监管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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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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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农村集体聚餐人员的饮食安全,本次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和厨师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完全知晓《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的相关内容。 二、在承办集体聚餐的过程中,本人将认真遵守《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的相关规定。 三、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本人愿意承担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报告,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办者签名: 承办者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