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语

关于调整市级河长湖长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6:30 来源: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保存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强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根据近期市委领导同志调整情况,对我市黄河巴彦淖尔段市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级河湖长名单向社会通告。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贺伟华  市委书记
  总河湖长:张鸿福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湖长:张如红  市政府副市长
  二、市级河长湖长 

河湖长

职务

责任河湖

张鸿福

市委副书记、市长

黄河巴彦淖尔段河长

乌梁素海湖长

赵峻岭

市委副书记

黄河巴彦淖尔段副河长

赵巍峰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总排干沟河长

张如红

市政府副市长

总干渠河长

彭玉堂

市政府副市长

乌梁素海副湖长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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