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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1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23日。
联系电话:0471-4865271
邮寄地址: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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