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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 11:31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存 打印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

单位

计划完成

时间

1

编制《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市发改委

2026年3月

2

编制《巴彦淖尔市国土

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

3

编制《巴彦淖尔市殡葬

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市民政局

2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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