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蒙古文版
微信公众号
长辈版
无障碍
登录/注册
本站
全市
本站
智搜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巴彦淖尔
要闻动态
头条
国务院信息
自治区信息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旗县区动态
图片新闻
政务公开
领导之窗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务服务
特色服务专区
惠企政策精准服务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便民应用
便民热线
基础清单
办事大厅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高效办成一件事
政民互动
市长信箱
12345热线留言
新闻发布会
在线访谈
意见征集
诉求公开
智能问答
走进巴彦淖尔
行政区划
自然地理
资源禀赋
人文历史
回到顶部
智能问答
无障碍
本站
本站
全市
智搜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巴彦淖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21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6-05-13 10:47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存
打印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2023〕4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5月26日。
联系电话:0478—8525017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水务大楼16楼1612室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站
是
否
收起
确认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站
是
否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