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8-8655532(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00002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12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抗震救灾工作机制,规范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有力有效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巴彦淖尔市印发了新修订的《巴彦淖尔市地震应急预案(2026年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地震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高效处置地震灾害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背景:一是上位地震应急预案降低了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中对死亡(含失踪)人数的规定,其中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调整为“200人以上”,重大地震灾害调整为“30人以上、200人以下”,较大地震灾害调整为“10人以上、30人以下”,一般地震灾害标准不变,仍为“10人以下”。二是上位地震应急预案调整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的分级标准,我市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调整为: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或发生6.5级以上地震,启动市地震灾害一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或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启动市地震灾害二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或发生4.5以上、5.5级以下地震,启动市地震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基于以上调整,有必要对我市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同步修订完善。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2025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5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国家、地区波及我市的地震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地震灾害分级,对巴彦淖尔市地震灾害风险进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对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旗县区层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
第三部分为“监测报告”,包括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灾情报告。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启动、指挥协调、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响应结束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恢复重建”,包括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恢复重建实施等内容。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队伍保障、群众安全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基础设施保障、指挥平台保障、避难场所保障、交通后勤保障、宣传保障等内容。
第七部分为“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包括强有感地震事件、地震谣言事件、邻近盟市及毗邻国家震灾事件应对。
第八部分为“附则”,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实施、责任与奖励等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