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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委员会

来源: 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      时间: 2026-05-22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单位/部门

对应

职责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巴彦淖尔市民委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策法规科

按要求发布

机关简介

机构职责

 

机关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巴彦淖尔市民委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及时公开

机构设置

 

机构内设处室职能职责

规划计划

 

 

工作规划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巴彦淖尔市民委

法定公开

微信公众号

 

共同发展科

及时公开

统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巴彦淖尔市民委

法定公开

微信公众号

 

机关各室、委属事业单位

及时公开

财政预决算信息

 

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巴彦淖尔市民委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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