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27 17:50 来源: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存 打印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破解我市物业服务领域痛点难点,推动物业服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城市品质提升、基层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我市物业服务领域仍存在服务品质不高、质价不符、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环境和秩序管理不精细、安全管理存在短板、投诉处理不及时、业主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行业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群众反映较为集中。为系统性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物业服务从“有”向“优”转变,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有必要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实施步骤和保障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长效巩固。

二、总体目标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街道统筹、部门协同、企业主责、居民参与的物业治理体系。通过系统推进,实现物业服务覆盖率持续扩大、行业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小区硬件短板有效补齐、矛盾纠纷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8年底,实现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企业履约明显增强、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设施维保更加规范、环境安全持续改善、投诉处置高效闭环、业主自治有效发挥、行业监管更加有力、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核心重点任务

(一)健全准入、履约、退出机制。从物业准入、退出、前期后期物业选聘、推行“菜单式”物业服务、规范物业合同、物业资金监管、信息公开七个方面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从物业企业履约、精细化服务、提升服务品质、补齐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化解小区安全风险隐患等五个方面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推进执法进小区,推行信息化监管,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整体从八个方面监管治理。

(四)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对业委会规范履职、企业和业主“双履约”监管等方面细化了有关双方约束措施;通过培训教育、技能大赛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自律,建立纠纷调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编制地方服务标准,打造优秀示范项目,对专业化物业小区进行业务指导,统筹收集民意和企业困难,利用协会平台做好政府和企业桥梁纽带。

(五)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治理作用,并利用各主体平台以及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四、实施阶段安排

2026年8-9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0月-2027年12月,全面推进落实;2028年全年巩固提升,全面评估实施成效,查漏补缺,选树一批项目优、品质高、质量好的项目和企业,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后续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推进。

五、亮点做法

(一)全链条闭环监管。从前期选聘、合同履约、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到退出程序,形成监管闭环。

(二)数字化赋能。统一平台+“码上办”,建立“2小时接单—旗县督促—盟市提醒—自治区提级督办”快速响应机制。

(三)分类精准施策。区分政府指导价小区与普通住宅小区,区分商品房、老旧小区、回迁安置等不同类型,差异化推进。

(四)信用联合惩戒。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评优、执法检查挂钩,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五)党建引领融入治理。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